郭帕伯克
?—1716
清代新疆哈密伯克。维吾尔族。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父命率兵300擒准噶尔部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于巴里坤,献于清。以功获赏。翌年,噶尔丹死,其侄丹济拉携噶尔丹骸骨走哈密,偕父迎入城,并护送至内地,并表请清廷颁赐敕印、赐旗纛,酌派人驻肃州,以便往来朝觐,贡使至肃州,许乘驿。获准,授二等伯克,协理旗务。四十八年(1709),受命袭父爵,晋一等札萨克。卒,子额敏嗣。
清代新疆哈密伯克。维吾尔族。达尔汉伯克※额贝都拉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奉父命率兵300擒准噶尔部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于巴里坤,献于清。以功获赏。翌年,噶尔丹死,其侄丹济拉携噶尔丹骸骨走哈密,偕父迎入城,并护送至内地,并表请清廷颁赐敕印、赐旗纛,酌派人驻肃州,以便往来朝觐,贡使至肃州,许乘驿。获准,授二等伯克,协理旗务。四十八年(1709),受命袭父爵,晋一等札萨克。卒,子额敏嗣。
即“阔恩布如昂库”(2276页)。
?—174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完颜氏。雍正九年(1731),由内务府笔帖式,迁户部员外郎。十二年(1734),受命往江南学习河务。乾隆二年(1737),授浙江海防兵备道。四年,调江南河务道,转浙
见“塔克世”(2158页)。
书名。元周达观撰。1卷。成宗元贞元年(1295)遣使招谕真腊(今柬埔寨),作者随行,至大德元年(1297)返归,首尾3年,谙悉其俗,因记所闻见成此书。凡40则,包括地理、风俗、语言、宗教、经济生活等。
见“佛阿拉”(1096页)。
参见“德昂族”(2520页)。
傈僳语、拉祜语音译,意为“鬼”或“精灵”。旧时傈僳族、拉祜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主要有奥沙尼(天鬼)、海夸尼(家鬼)、爱杜斯尼(水鬼)、米司尼(山鬼),加古尼(路鬼)等30多种。每当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不
参见“撤满甫尔”(2495页)。
见“猛哥帖木儿”(2078页)。
南诏第十三世王舜化贞谥号。见“舜化贞”(2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