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天锡
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辟土地,除积习,惩恶蠹,抚夷安汉,颇著劳绩”。三十年,卒于官。
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辟土地,除积习,惩恶蠹,抚夷安汉,颇著劳绩”。三十年,卒于官。
见“努尔哈赤”(1262页)。
539—591隋朝官员。字开明。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北齐霍州刺史陆概之子。少好学,日诵二千余言。年17,被北齐司州牧、清河王高岳召为主簿,擢殿中侍御史,寻兼治书,累转中书侍
明代藏区古地名。《明史》称“其地在四川徼外,视乌斯藏为近”。灵藏康方言读为“林丛”,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北部之邓柯南境。永乐五年(1407),明廷封其地政教首领著思巴儿监藏为※赞善王,赐金印,诰命
?—554西魏皇帝。551—554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西魏文帝※元宝炬长子,母乙弗后。大统元年(535)正月,立为皇太子。十七年(551)三月,父卒,即皇帝位,受制于权相宇文泰,立其女为皇后。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载:“男女一年梳头贮退发留梳函中,必待元日黄昏烧于门外”,是谓“烧发”。此俗可能从汉族传入。隋末孙思邈《千金方》有“正月寅
①(?—601) 隋代东突厥贵族。阿史那氏。鞅素特勤子。隋开皇七年(587),阿波可汗大逻便为叶护可汗所擒,族人拥其为汗。九年,隋朝灭陈朝后,曾与大义公主(即北周千金公主)合谋,图反隋,未果。仁寿元年
藏语音译。吐蕃官制。义译为“九政务大臣”或“九大臣”,“尚”意为“舅”,指同王室通婚的贵族大臣;“论”,指同王室有关之大臣;“掣逋”意为“大”;“突瞿”意为“一切”,亦可译作“一切相臣”。据《新唐书·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藏语音译,意“寺庙庄园”或“供奉庄园”。包括旧时藏区由活佛、堪布等中上层僧尼私人占有的庄园和名义上归寺庙或寺内扎仓、康村“公有”,实际上也掌握在中上层僧尼手中的庄园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