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水
见“酉溪”(1049页)。
见“酉溪”(1049页)。
喀尔喀蒙古四部之一。以汗号得名。成吉思汗十九世孙赉瑚尔为喀尔喀左翼长,称汗,明末传子素巴第,始称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衮布、车臣汗硕垒并称三汗。清崇德三年(1638),其部谋掠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因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皮靴。流行于青海、新疆等地。以牛皮制成。用料因人而异,台吉多用红香牛皮,中嵌鹿皮,饰以文绣。宰桑也用红香牛皮,但不嵌鹿皮,也不饰文绣。普通牧民穿皮履,或黑或黄,不敢用红色。妇女靴履与男
见“斤勒”(37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明代蒙古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等致明穆宗的表文。亦称《北狄顺义王俺答谢表》。隆庆四年(1570),※俺答汗孙※把汉那吉投明,促成双方议和,结束了明蒙之间200余年的战争状态。翌年,明廷同意俺答封王、通贡、
古族名。又称始呼之戎。戎的一支。分布于晋南。商太丁七年,为周人所败。
佤语音译。云南佤族地区男子日常广泛使用的一种长刀。刀长约50—60厘米,宽5—6厘米,既是生产工具,又是护身武器,俗称“万能工具”,男子出门大多随身佩带。
见“比丁”(188页)。
见“康佐苗”(2101页)。
见“屋质定变”(17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