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甲制度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嘉靖五年(1526)减为31个里,东乡并为9个里。里设里长、书手,里下设甲,置甲首,均由地方豪绅充任,世袭。主要负责催征钱粮捐税,调解纠纷,稽查地方。他们往往利用职权武断乡曲,包揽词讼,对百姓滥用私刑。书手专办文册帐表,掌一里之赋税文案。康熙四十四(1705),为※会社制度所取代。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嘉靖五年(1526)减为31个里,东乡并为9个里。里设里长、书手,里下设甲,置甲首,均由地方豪绅充任,世袭。主要负责催征钱粮捐税,调解纠纷,稽查地方。他们往往利用职权武断乡曲,包揽词讼,对百姓滥用私刑。书手专办文册帐表,掌一里之赋税文案。康熙四十四(1705),为※会社制度所取代。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晃合丹、晃忽坛、晃兀摊、黄忽答等。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第三子抄真斡儿帖该之子晃豁坛后裔组成。原由察剌合、蒙力克(明里)父子率领依附蒙古孛儿只斤部也
清代随从八旗衙门办事听其支配的人员。①宗室中※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以下六爵,其事务令随旗行走;国有典礼,例无参加朝会、燕飨等特殊优待,皆令咸集于本旗公所,与各级旗官列班望阙行礼。 ②八旗内尚未担任实
明弘治、正德间万州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人。黎族。弘治十七年(1504),于鹧鸪、龙吟等黎峒聚众反抗地方官府,击毙前往镇压之海南督备指挥谷泰,乐会、陵水等县黎人相继应之,其势益炽,屡败官军。正
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亦称吉雪第巴。前藏吉雪地区大贵族之一。拥有武装,支持各地黄教徒反对藏巴汗。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藏巴汗击败,哲蚌寺、色拉寺僧众亦遭杀害。崇祯十五年(1642),与五世达赖
见“大如者室韦”(97页)。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
西域古城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中亚名城。今译撒马尔罕。公元前4世纪即以“马拉坎达”著称。公元前329年被希腊—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攻占。公元1040年后为西喀喇汗朝首都。元宪宗元年(1251),设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643页)。
见“纳忽里”(1270页)。
见“俺答汗”(18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