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先不花
见“也先不花”(141页)。
见“也先不花”(141页)。
1597—1666清初大臣。字宪斗,号辉岳。宋参知政事范仲淹之后,明兵部尚书范鏓曾孙。沈阳卫指挥同知范沉之孙。居抚顺。天命三年(1618),归附努尔哈赤,随从征战,运筹帷幄,从取辽阳、广宁。天聪三年(
见“马湖蛮”(178页)。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域水道记》作鸿和图淖尔,蒙古语“铃湖”之意。又称斋(宰)桑淖尔,即今斋桑泊。原属中国,19世纪下半叶被沙俄并吞。
蒙古国勋戚。又称脱栾赤驸马。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之子。13世纪前期,以其父导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军征服“林木中百姓”功,尚成吉思汗女扯扯干公主(阇阇干,一说尚火雷公主)为妻。有3男2女。3男为不花帖木
书名。清刘锦堂撰。16卷。是书系作者于光绪(1875—1908)年间,奉命驻镇新疆的奏折汇编。奏稿起自光绪四年(1878)三月二十四日,止于十五年(1889)二月十五日。内容主要有:一为新疆改为行省经
①地名。原称赫图阿拉。满族肇兴地,后金都城,故址为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老城。明末,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统一东北极大部分女真人后,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此称汗,国号金,史称后金,建元天命。天命三
明代傣族土司名。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广人稠,乃置者乐甸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镇源县东北恩乐。十八年(1420),长官刀
见“商卓特巴”(2093页)。
明代贵州水西土官。彝族。※霭翠、奢香之子。洪武二十年(1387),袭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以西,普定以北,水城以东,大方以南地区)宣慰使职,贡马谢恩,被太祖誉之“最为诚恪”者,
元朝官员。又译马思忽惕、马思忽惕伯。回回人。※牙老瓦赤(牙刺洼赤)之子。原籍花剌子模。约元太祖十六至十七年(1221—1222),以蒙古军征花剌子模,随父款归成吉思汗,并献管理城市方略,受委随父同治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