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公趾
明代音乐家、书法家。名初麟,云南晋宁县人。回族。以乡荐,任江西万安县令。崇祯(1628—1644)初,因弹劾云南巡抚钱士晋,被罢官归乡。与著名旅行家徐霞客友善。善歌,知音律,家有歌童声伎。又善书,字颇有明代书法家董其昌风格。
明代音乐家、书法家。名初麟,云南晋宁县人。回族。以乡荐,任江西万安县令。崇祯(1628—1644)初,因弹劾云南巡抚钱士晋,被罢官归乡。与著名旅行家徐霞客友善。善歌,知音律,家有歌童声伎。又善书,字颇有明代书法家董其昌风格。
1760—1816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称脣征阿齐图诺门罕和锡德林活佛。藏族。出生于理塘。为热振寺呼图克图二世(一作八世)。乾隆三十五年(1770),赏诺门罕名号和印信。主持改修热振寺,经章嘉呼图克图奏
①(?—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哈密人。札萨克郡王玉素布次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奉父命护送哈密移民500户赴伊犁屯田,授二等台吉。次年,父死,受命袭爵。三十六年(1771),偕吐鲁番郡
古县名。东汉献帝初平四年(193),将原充国县南部境土析出置此县。成汉时(304—347),又将西充国县并入。因其初为“蛮夷”之地,故加“国”字。南朝梁时改为南部县,即今四川南部县地。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喜塔拉氏。侍郎库礼子。顺治末,任三等侍卫。康熙六年(1667),擢一等侍卫,后授护军统领。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赴江西,参赞定南将军希尔根军务。
即“六城”(381页)。
亦作“挞不也”、“塔不也”、“塔不烟”。契丹语音译,意为“耕田者”,后被借入女真语中。此词在契丹语中,应产生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父匀德实开始教民稼穑时,被女真语借入,亦可能在金献祖完颜绥可徙居海古水,
见“奇勒尔”(135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王吉剌”之误,见“弘吉喇特”(645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簿记官,兼理司署内的招待及会计事宜。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