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必摄”(1308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完颜部首领乌古迺(即景祖,1074年前在位)时,该部杯乃率众附完颜部,自是,与兄弟俱居于安出虎水(今松花江支流阿什河)之北。世祖劾里钵(1074—1092年在位)时,阴有异志,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①藏语音译,意为“五钱”。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宣统元年(1909)铸造。有藏文“宣统元年”及面值“五钱”等字样和法轮图案。1912年西藏地方成立银行,次年继续铸造该币。正面铸狮子图案,背面铸面值和
蒙古、鄂温克等族传统食品。起源于农业民族。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就以此为军队的行粮,将米干炒或煮熟晾干再炒,食时用水调和。随着各族经济文化交流,被游牧、狩猎民族广泛采用。蒙古炒米多用糜米干炒,贮入容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布拉卫,并说清代有布拉山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110里。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
参见“宗室”(1524页)。
元朝宗王。又译胜纳合儿、胜剌哈。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合赤温曾孙,忽剌忽儿子(一说为忽剌出子)。南宋景定元年(1260)从东道诸王拥戴忽必烈称汗,同年,因功受厚赐,得银5千两,文绮帛各300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