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台王子
见“阿岱汗”(1210页)。
见“阿岱汗”(1210页)。
又称“布隆闺”。黎语,意为“没有做饭火灶的房屋”。汉语俗称“寮房”。过去黎族地区男女到十四五岁后,晚上就多不与父母同住,而筑屋另居,通常是同村几个人合伙,男的从备料到建造自己动手,女的上山砍料回来后,
又称茂隆银厂。清乾隆(1736—1795)初由云南省石屏县汉人吴尚贤在阿佤山西北部的班洪、班老一带开办的大型银矿。周围百余里,矿工二三万(有说十余万)大都为招募的贫苦汉人,每年向清政府纳税银数千两。矿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左右,以突骑施索葛莫贺部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伊犁河流域中、下游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志书。黄沛翘编绘。8卷。光绪十三年(1887)刊行。卷首载谕旨、碑文及序。卷一为西藏全图、西藏沿边图、西招原图、乍丫地图,每图计里开方,标出方位、里数。其余各卷分别记载西藏源流考、名
清朝武官。蒙古镶蓝旗人。萨尔屯氏。世居敖汉地方。投明朝,住锦州。崇德五年(1640),清军围锦州,归附,授牛录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署梅勒章京事。留为后队,以功加半个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杭爱山东、喀里雅尔山南,额尔德尼召东北。东至萨拉噶山梁接本部中左旗及中右旗界,南至察罕乌苏接军台界,西邻赛音诺颜部额鲁特旗,北抵得尔素图多奎接本部左翼前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
西夏文译汉文兵书。原本为战国时人托吕望名而辑。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两种,一种为23×16厘米,一种为21×17厘米。残存45面,为第一至第四卷的部分内容,无注释。其中有7面背面写有《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伊儿汗国大臣阿鲁黑、不花即出自该部。参见“札剌儿”(433页)。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