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酋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那也勤、那亦勤。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皆出自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元朝秘史》记载为那牙吉歹之后裔(《史集》作札黑速之后裔),相传其好装扮官人,故名(蒙古语意为“官
书名。作者不详。原书为托忒文。是一部关于土尔扈特蒙古西迁及其东归的著作。记事始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迄于乾隆三十九年(1779)。是研究土尔扈特部历史重要史料之一。其传抄本初由俄国学者雷特金从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对村寨或氏族领袖的称谓。一般为民主推举产生。由有德才、机智勇敢、富有生产与生活组织能力、精明强干、能言善辩、办事公正,并享有威望的男性充任。有老、中、青三种:“阿克哈布利安“即老年首
壮语音译。壮族男性宗教职业者称谓。亦称“布道”。意为“师公”、“道公”。流行于广西。主管村寨中安神、驱鬼及祭祀等事宜。由先祖传袭或拜师承袭。尊奉莫一大王、白马娘娘、花婆圣母、释迦牟尼、张天师等为祖师。
见“根布”(1811页)。
州名。本唐保静县,五代后汉以静边羁縻州(在银州,今陕西米脂县境)改置,隶定难节度,宋废为保静镇。宋咸平四年(1001),李继迁攻取后又置,治所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境。元废。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部分瑶族的他称。包括居住在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花蓝瑶、※坳瑶3个支系,因旧时习惯留长发椎髻而得名。解放前都是大瑶山土地的占有者,也被统称为“山主”,经济条件比较优厚,但其中也有不少贫苦农民。
书名。清代著作,不著撰人。2卷。一为《归化苗民》、一为《番夷遵化像》。包括建昌、越嶲、会盐、会川、永宁、普安、马边、泰宁、阜和等地苗、彝、藏、僰、夷等族男女画像60幅及关于其习俗、服饰等情况的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