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四川总摄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元二十八年(1291),诸路释教都总统吐蕃高僧辇真木纳思,曾任陇西四川释教总摄。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元二十八年(1291),诸路释教都总统吐蕃高僧辇真木纳思,曾任陇西四川释教总摄。
金代女真语。“槌”之意。金代早期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宪颜婆卢火(1166页)。
1522—1597明代伊斯兰教学者、中国经堂教育陕西学派创始人。字明普,又字普照。陕西咸阳渭城胡家沟人。回族。幼习儒业,长随同乡高师祖习伊斯兰教之学。曾到麦加朝觐,回国后,率先改革传经方法,提倡经堂教
见“耶律杨六”(1313页)。
又作德贝阔赞。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孙,※约松之子。生于雅隆旁塘。13岁父死,开始执政,共18年。在娘麦等地建寺8座,在江孜一带建谢嘎、江孜等5堡,对江孜一代的发展做出贡献。年30左右于娘若香波城(今江
见“绰罗斯北中旗”(2142页)。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元年(1308),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次年,改延禧监、崇祥监。四年,升崇祥院。泰定四年(1327),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
西辽承天太后耶律普速完年号。约1164—1177年,凡14年。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壮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壮语称之为sawndip,意思是“不成熟的文字”。其结构大致有下列数种:1,象形字——例如用一个像反写的拉丁字母h的图形象征一个拄着拐杖的人来表示“拐杖”的意思,念dwn
即“龙龛手镜”(5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