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克南南
见“依斯坦”(1461页)。
见“依斯坦”(1461页)。
1473—1527明朝大臣。字公济,号雪峰。甘肃临夏人。回族。正德六年(1511)进士,任户部江西司主事。逾年,随都御史彭泽率甘肃兵民征蜀,积功,升户部山东司署员外郎。后病归故里,居乡三年,十六年(1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速古为※伯德部下之一石烈。
元代蒙古官名。放牧大印子马群者及执事官员。时元廷有14道牧地,其“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牧人曰哈赤。有千户、百户、父子相承任事。”(《元史·兵志三》)隶属太仆寺。朝廷
即“类利”(1762页)。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长的副职。亦称手达。辅佐和硕达(族长)《管辖台吉、塔布囊及族内事务。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直接隶属旗札萨克。
见“使坊河卫”(1457页)“出万河卫”(568页)。
清代官署名。初名御马监。顺治十八年(1661),改名为阿敦衙门。“阿敦”满语意为“牧群”、“马群”,即管理牲畜、训育御马的机构。专为皇帝、后妃、皇子巡幸出游、围场射猎提供马匹。康熙十六年(1677),
1837—1900清末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字子良。笔帖式出身。光绪十一年(1885),由按察使擢山西巡抚,后调江苏、广东。任内,于屯田、固边、修渠、疏浚等多有建言并有一定贡献。十二年,巡阅大同镇属营伍
抗日战争时期,晋绥地区党的领导机关。1940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绥远敌占区工作的决定》规定:为使绥远敌占区工作与晋西北相连接起来,并依靠晋西北之雁北地区发展绥远敌占区的工作。成立晋绥边区党委,受晋西北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