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大龙潭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521—565或569西魏、北周大臣。鲜卑贺若氏。先世为代人,后迁河南洛阳。北魏云州刺史贺若伏连孙,西魏右卫将军贺若统之子。善骑射。大统三年(537),劝父从东魏颖州归西魏。次年,与河内公独孤信被围洛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逊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伊逊河在齐齐哈尔东,与屯河(今汤旺河)、伊春河相近。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清代内府制作器物的一个机构。隶养心殿造办处。“如意”,器物名,取玉、牙、角或名石为材制成。清代如意,长一二尺,其端雕琢成灵芝形、祥云形,柄微曲。其名象征吉祥,惟供玩赏、陈设、赠赐用。该馆设在启祥宫南,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实弟长子。康熙五十八年(1719),袭札萨克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13),随清军击准噶尔兵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随额驸策棱战准部
书名。唐代段成式撰。前集20卷,分玉格、贝编、尸穸、诺皋、动植等30篇。续集10卷,分贬误、寺塔等6篇。琐闻杂事,分类记载、道佛人鬼、灾祥灵异,无不具备。体例略似西晋张华《博物志》,而内容则较繁杂奇兀
见“鲜质可汗”(2459页)。
即“大辽水”(81页)。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1232金将领。隆安(今吉林农安县)人。女真族。古里甲氏。以武举登第。骁勇善战,每被任用。贞祐二年(1214),累迁副提控、太原府判官。次年,迁同知太原府事。四年、迁河东宣抚使。因奏劾宣抚使乌古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