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谢布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指协同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老弱、析居等户。因缺少丁力产业,故免全科。至元
清朝将领。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乾隆二十年(1755)附清。二十二年(1757),随清军征阿睦尔撤纳,以功获卓哩克图巴图鲁号,授二等侍卫。二十五年(1760),受命徙居伊犁,统辖自哈萨克、布鲁特(今柯
见“伯颜”(1089页)。
明彝族土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元代世袭女土官实哲归明。次年,改乌蒙路为府。十六年,其地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阿普进京朝觐,贡方物,授乌蒙府(今云南昭通市)土官知府。在京病故。建文
即“布库索尔逊”(472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达赖乌巴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四子。初被拜巴噶斯育为子,与鄂齐尔图车臣汗一同游牧于塔尔巴哈台。康熙十六年(1677),鄂齐尔图车臣汗为准噶尔部噶尔丹击败后,徙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四年(1759)七月九日,布拉呢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于※“阿尔楚尔之战”败走后,率众逃伊西洱库尔淖尔(一称叶什勒池,今帕米尔雅什库里湖)。其地南
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多尔衮的封号。后金天聪二年(1628),太宗皇太极亲征察哈尔多罗特部。回师时,以幼弟多尔衮此次随征,克著勤劳,因赐墨尔根戴青之号以褒之。此号系满语音译,意为“明智的统帅”。清崇德
十六国时期西秦将领。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鲜卑人。乞伏氏。西秦主乞伏乾归弟。封广武将军。西秦更始四年(412),因兄乞伏国仁子公府弑乾归,与乾归子炽磐引兵讨之,败公府于大夏(治今甘肃广河县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