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喀尔喀南右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木鲁,均接绰罗斯南右翼头旗界,西至鄂兰布拉克,北至青海湖。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木鲁,均接绰罗斯南右翼头旗界,西至鄂兰布拉克,北至青海湖。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零陵(今湖南零陵北)人。安帝元初三年(116),与陈汤率族人千余起义,头著红巾,自称将军,烧官寺,杀暴吏。安帝招募郡内其他民族配合汉军镇压,起义失败。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1899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布库尔氏。布特哈驻防(亦作黑龙江镶红旗)。咸丰七年(1857),以余丁隶僧格林沁,随军镇压捻军多年。同治七年(1868),赐号额腾额巴图鲁。十年,率军驻乌里雅苏台(今
见“图帖睦尔”(1437页)。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1383—1415明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噶玛巴”《明史》译作“哈立麻”。本名却贝桑波。生于娘布地区的阿拉娘。古如仁清之子。4岁从师喀觉旺波学法。7岁在工布的孜拉岗出家。明建文三年(
白族主要舞蹈之一。跳法与※霸王鞭舞略同。打双飞燕(四竹片组成,饰彩带,握于两手敲击发声)、※八角鼓的男青年,头扎长幅白布包头,包头上缀四方巾,头巾四角坠以串珠,脚上系响铃,身上披重叠数件的对襟衣,舞时
新疆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哈密维吾尔族农民因不堪忍受哈密王沙木胡索特的沉重差役,在札加甫兄弟带领下围攻王府,要求脱离哈密王统治,改隶哈密厅直辖。不久被
清朝蒙古王公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宣统元年(1909)一月九日,由在京蒙古王公发起创办,以培养蒙藏专门人才,设蒙古、卫藏两科,吸收蒙藏青年入学,学制3年。民国元年(1912),与满蒙学堂合并,改名筹边
纳西族东巴(达巴)教祖师。据象形文字经书载,自幼聪明,学会各种本领。及长,在禅神处与藏族本教巫师一起学习经典和法事。因斗法失败,回乡创立东巴教,并创制图画象形文字。被东巴教徒和纳西族群众视为精通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