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扎也”(190页)。
内蒙古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银号、钱庄行业联合组织。据说乾隆年间(1736—1795)已建立。咸丰十年(1860)的《整立钱法碑》文中曾见其名。嘉庆道光时(1796—1850),加入该社的票号、银号、钱
见“窝集部”(2297页)。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藏族聚居区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给以委牌。为屯守备下属。平时管理本小支事务,战时随屯守备助官军作战。
西域古城名。见《新唐书·地理志》。《新唐书·西域传》作建德力城,又曰拘弥城,即宁弥故城。《大唐西域记》作媲摩城。在于阗东300里,建于德力河东。拘弥见《后汉书·西域传》,为东汉西域城郭之国,居宁弥城。
见“番”(2263页)。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置,意为“千户”,隶属“五如”或“四如”之下,设东本一千户长管理。详见“部落使”(1906页)。
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和硕亲王※车凌乌巴什族中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随“三车凌”内附,授札萨克多罗贝勒。后因追随阿睦尔撒纳反清,于辉巴朗山为清副都统瑚尔起擒执,被处死。
清代八旗汉军中兵种之一。始设于后金天聪五年(1631),太宗皇太极命名为“乌真超哈(重兵)一旗”。因系由八旗※汉军枪营、※汉军炮营以及护炮的※藤牌营所组成,故名。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