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者库
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管察核题咨到部的中外刑名各案,拟具准、驳,移文呈堂裁决。蒙古主事,多用于理藩院。乾隆元年(1736)定,进士用于主事上学习行走者,3年期满,由该堂官出具考语,列一等者以补主事,二等者用为知县。黑龙江将军衙署设管理档案主事,亦称堂主事,与六部同。其银库主事、理刑主事,分属户司、刑司。
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管察核题咨到部的中外刑名各案,拟具准、驳,移文呈堂裁决。蒙古主事,多用于理藩院。乾隆元年(1736)定,进士用于主事上学习行走者,3年期满,由该堂官出具考语,列一等者以补主事,二等者用为知县。黑龙江将军衙署设管理档案主事,亦称堂主事,与六部同。其银库主事、理刑主事,分属户司、刑司。
清代汉籍文献对柯尔克孜族之称呼。原文来自托忒语,意谓高山居民。有东、西两支。分布于新疆伊犁至阿克苏、乌什山地间的,称东布鲁特。有萨雅克、察哈尔萨雅克、萨拉巴噶什等5部(或称5鄂拓克)。乾隆二十三年(1
南朝齐史书。纪传体。原名《齐书》,宋代始称《南齐书》,以便与李百药之《北齐书》相区别。南朝齐梁之际萧子显(489—537)撰。原书60卷,现在59卷,包括本纪8卷,志11卷,列传40卷。子显字景阳,南
1599—1655清王朝开国功臣之一。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弟※舒尔哈齐第六子。年13岁父死,由太祖抚养成人。以战功卓著,封贝勒,参与议政。后金天命十年(1625),统兵战察哈尔林丹汗,解
即“苦叉”(1330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宁古塔氏。字如亭。学士巴克棠阿之女,嘉庆时礼部、吏部尚书铁保妻,以夫贵赏一品夫人,著有《如亭诗稿》2卷。
见“西夜”(691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
参见“书库尔岱青”(422页)。
突厥语ishkagha音译。伊希克(ishk),意为“门”,阿噶(agha),意为“主人”;合译为“门的主人”或“司门”。为※叶尔羌汗国最重要的官职之一,直接掌管宫廷的侍卫军队,相当于成吉思汗时代的※
1361—1399明代蒙古可汗。全称额勒伯克尼古埒苏克齐汗,又译厄尔白克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洪武二十五年(1392,一作1391),兄※恩克卓里克图汗卒,无子嗣,于二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