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雄区
唐吐蕃军政建制。始建于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之时,不在“五如”之内,属一直辖区,分上下两部,上香雄辖沃久帕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突厥的交界处;下香雄亦辖有古格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苏毗的交界处。香雄总辖区相当今阿里、拉达克及藏北地区。
唐吐蕃军政建制。始建于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之时,不在“五如”之内,属一直辖区,分上下两部,上香雄辖沃久帕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突厥的交界处;下香雄亦辖有古格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苏毗的交界处。香雄总辖区相当今阿里、拉达克及藏北地区。
见“耶律牒蜡”(1321页)。
见“毗加可汗”(1649页)。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传说中的古代拉祜族女头人。相传部分拉祜族居于云南大理洗麻塘沤麻,洗麻之所,自种火麻,自织麻布,主要以狩猎为主。一次,她命男人们去撵山打猎,射中一头马鹿,马鹿带箭而逃,众人紧追不舍,追至临沧,见其地土肥
见“萧速撒”(1997页)。
1597—1642明代诗人、书画家。字人望。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天启五年(1625)庶吉土。崇祯九年(1636)选任解元。曾寓居金陵(今南京),与弟仲侗均有诗名。曾任永昌府太史。崇祯(162
见“五色四夷国”(267页)。
契丹符契。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始制。以金属铸成,鱼形,一般长6寸,分左、右两半,各有字号。凡国家有事,调发军队,以左半先授守将,使者执右半,待使者见守将后,经验证,大小、长短、字号全合,然后发兵。事毕,
突厥语atalik音译。原义为“接替父位者”。在※叶尔羌汗国为重要的荣誉官职,是汗或速檀的师傅。中央一般不设此官,只在幼主临朝时设置。成年的汗有时也任命某位王公担任此职。被任命者享有殊荣,如同中原王朝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