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而庸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即“纳兰”(1266页)。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村寨佛教头人助手的称呼。又名“波库”,意为“大佛爷”。过去当地群众大多尊崇佛教,许多寨子筑有佛堂,但佛堂住持(拉祜语称“介梦”)大多年迈,故佛堂的对外活动多由
古代壮族纺织品。亦称葛布、都布、都洛布。主要产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民间。以苎麻为原料,先把苧麻纺为极细的纱线,再将纱线织成布。有花纹者,谓之“花”,轻凉离汗,适于夏季穿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清代新疆锡伯族聚居单位。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政府为加强伊犁边防,自盛京(今沈阳)移锡伯族千余名官兵及其眷属,至新疆伊犁河南岸驻屯,计口授田,使自耕自食。以所部分八旗,每旗设一屯,故称“八屯”。
见“乌古部(332页)。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有男有女,为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为人治病。可获得少量财物报酬。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师徒相传,系由男性充任。为群众念经驱鬼和开路送魂等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