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脚秆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流行于云南文山、广南、马关、西畴等地。在重大节日时食用。制法:用糯米稻草灰加入适量水份,将糯米浸泡其中,使其成黑色糯米,再加入腊肉丝、八角粉、草果粉、香菜、油、盐、姜、葱等,搅匀,然后用箬竹叶或茅草叶、芭蕉叶等将其包成马脚形状,置于鼎锅中煮熟,即成。其味鲜美醇香,别有风味。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流行于云南文山、广南、马关、西畴等地。在重大节日时食用。制法:用糯米稻草灰加入适量水份,将糯米浸泡其中,使其成黑色糯米,再加入腊肉丝、八角粉、草果粉、香菜、油、盐、姜、葱等,搅匀,然后用箬竹叶或茅草叶、芭蕉叶等将其包成马脚形状,置于鼎锅中煮熟,即成。其味鲜美醇香,别有风味。
唐朝将领。高句丽人。泉氏。唐卞国公泉男生子。初随父附唐,拜右武卫将军。天授(690—692)中,以右卫大将军兼羽林卫。武后曾出金币,选善射者,谏曰:“陛下择善射者,然绝非华人。臣恐唐官以射为耻,不如罢
宋代对安化州少数民族的称呼。安化州,大中祥符九年(1016),以抚水州改置,故亦称※抚水蛮。以蒙姓为酋长,民有区、廖、潘、吴等姓。其民曾屡起事,反抗官府。绍兴三年(1133),蒙全剑等集800余人反官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宾客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王会清吏司。掌内札萨克各部旗的俸禄、朝贡、赏赐;外藩王公的俸禄、札萨克王公每年轮班来京朝贡的年班、贡品、入贡的随从人员人数、在京所
见“炭山”(1651页)。
见“穆亮”(2555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1652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天聪三年(1629),从征明,破敌于通州河边。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蒙古,破敌于兴安伊喀伦地方。崇德六年(1641),再征明,围锦州。次年,叙功授半个前程。顺
见“莫高窟”(1825页)。
见“乌古部”(332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宗教上层封授土族地区13个部落首领为土官(藏语称※“昂锁”,意为“内政官”)以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元明时期,青海互助地区属西藏宗教势力范围,土族均已信奉喇嘛教。明万历三十年(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