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践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后燕昭文帝慕容熙年号。401—406年,凡6年。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1218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
见“勒俄特衣”(1987页)。
渤海王城赴日本的通道。为渤海五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包括陆路、水路两段,陆路因王城迁徙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从“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出发,经和龙、延吉进至珲春县境;后期从王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
?—1838清朝将领。蒙古正红旗人。拜俞特氏。初在乌鲁木齐驻防。嘉庆十三年(1808),由笔帖式补骁骑校。十四年升防御。十五年,升佐领。十八年(1813),迁前锋章京。十九年,迁翼长。二十四年(181
即“脱斡怜军民万户府”(2084页)。
又称伙尔、呼尔。藏语音译。意为“盖住”。源于7—8世纪时“胡”的音译。 ①藏文古籍对黄河以北游牧民族回鹘、蒙古等的通称。 ②藏族对居住在青海土族的专称。12世纪以前,吐蕃人称吐谷浑为阿柴。12世纪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