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民
见“鸠僚”(1103页)。
见“鸠僚”(1103页)。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即“春稽”(1568页)。
西夏文译汉文政书。原书唐吴兢撰,1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共27面。页面22.5×14.5厘米,面8行,行间有竖格线,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页码。存第四、第五卷的各一部分。1909年发现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旧厅名。在今黑龙江省西南部。辽长春州、金泰州北境。元辽王分地。明属福余卫。清蒙古杜尔伯特旗牧地。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该旗垦地及黑龙江省属部分垦地合置安达厅。为清末实行放垦,割蒙旗土地而设的行政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苏卫。正统(1437—1449)后所置,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正德九年(1514)六月,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该卫先受约束。今人考定
?—1311元朝将领。克烈土别干氏。都元帅※安扎儿长子。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任管军千户。二十四年,从汗征叛王乃颜。二十六年,征叛王海都。二十七年,迁蒙古侍卫亲军千户。成宗元贞元年(1295),
?—477北魏宗室。又称直懃子。鲜卑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孙,景穆帝※拓跋晃子。太安五年(459),封京兆王。历侍中、征南大将军、长安镇都大将。史称其“性沉雅,善于绥抚,秦雍之人,服其威惠。”后入为中
1678—1738清代德格第四十二世土司兼德格寺主。旺钦衮波次子。曾征服石渠、江西、白玉及竹庆等地一些部落,势盛。清雍正四年(1726),为清松潘镇总兵招抚,授德格安抚使职,赐金印。十年(1723),
见“毛拉穆莎·莎依然米”(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