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安抚司
土司名。明置。宋为府,元因之。明洪武五年(1372),置安抚司,治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北旧州,属播州宣慰使司,隶四川。七年,改置播州黄平宣抚司。十五年,改千户所,属播州宣慰司,隶贵州。永乐四年(1406),免荒田租。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所辖当科、葛雍等12寨苗民归附。万历二十八年(1600),改为州,治所在今贵州黄平西北。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治今黄平。1913年改为县。境内居民主要为苗族,其次有仡佬、仡兜、汉等民族。
土司名。明置。宋为府,元因之。明洪武五年(1372),置安抚司,治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北旧州,属播州宣慰使司,隶四川。七年,改置播州黄平宣抚司。十五年,改千户所,属播州宣慰司,隶贵州。永乐四年(1406),免荒田租。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所辖当科、葛雍等12寨苗民归附。万历二十八年(1600),改为州,治所在今贵州黄平西北。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改治今黄平。1913年改为县。境内居民主要为苗族,其次有仡佬、仡兜、汉等民族。
碑名。原碑在云南丽江(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城西的石鼓。清嘉庆八年(1803)九月,云贵总督觉罗琅玕立。碑高122厘米,宽60厘米,碑额四字,篆文;碑文12行,右行,正书。内容记述云南省丽江府维西厅(今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167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姓钮祐禄氏。顺治二年(1645),由内院笔帖式迁工部主事。历官郎中、刑部启心郎。十七年(1660),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次年,迁刑部侍郎。康熙五年(1666),擢刑
?—659唐代西突厥可汗。阿史那氏。乙毗咄陆可汗之子。原为颉苾达度设、真珠叶护。素与泥伏沙钵罗可汗有隙,结弩失部五部共击泥伏沙钵罗。永徽四年(653)嗣位后,数遣使赴唐求援军讨泥伏沙钵罗。六年(655
见“噶勒达玛”(2502页)。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
葬式之一。亦称火化。将死者以火焚化。迄今中国最早的火葬发现于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马家窑文化初期遗存,一些民族延续至今。火葬大致有三种情形:(1)因民族习俗行火葬。《荀子·大略篇》谓,“氐羌之虏也,不忧
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谓“迎亲仪式”。当新郎和送亲队伍走到离家一公里左右时,新郎要飞马回家报信。新郎嫂子即要带领一群妇女前往迎接,公婆于毡房门口伫候,并让新娘换上新郎带来的马。送亲和迎亲队伍会合后,要分
见“耶律仁先”(1307页)。
即“傉萨”(22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