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名五芳。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全家侨居广西田州。结婚一年多;丈夫死,截发誓不再嫁。不久,母、兄等五人亦死,独持六丧归葬。
【生卒】:921——1000字仲猷,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后周显德进士。乾德时,为天兴令,府帅侍以宾礼。迁左拾遗、右补阙,权判刑部。改判集贤院,充开封府判官。咸平初,加礼部侍郎。次年,以老疾求解近职
【介绍】:金人。宣宗时为泰安州刺史。蒙古兵至,城陷,不屈死。
【生卒】:1779—1846【介绍】:清江苏山阳人,字静远,号芝龄。嘉庆七年一甲二名进士,官至礼部尚书。专心尽职,不以矫激沽名。有《闻妙香室诗文集》、《黔记》、《致用丛书》等。
【生卒】:776—834【介绍】:唐秦州天水人,字正卿。耽习儒训,尤好礼学。登三礼科高第,授右监门卫录事参军。历国子监助教、丞。文宗大和初,出宰陆浑、江陵二县,擢连州刺史,免。无何,朝廷立五经博士,诏
字简之,亳州鹿邑(今属河南)人。第进士,调蜀州司法参军,自秦州观察推官改秘书省著作佐郎,为大理寺详断官。宝元、康定间,元昊攻宋,以知兵法,通判镇戎军,旋为陕西经略安抚判官。因任福于好水川战死,改通判庐
【生卒】:1152—?【介绍】:宋建昌军南城人,字敏道。包扬弟。与二兄初学于陆九渊,后登朱熹之门,甚得真传。兄弟间互为师友,切磋讲论,壮志如一。教授后学,听者訢然忘倦。
【生卒】:1843—?【介绍】:清江苏甘泉人,字梅生。工人物、花鸟、杂品。写意花卉木石,能综各家所长。与李绂麐称南北李。光绪三十年曾作《修竹远山图》,时年六十二。亦工书。
字延老,若谷长孙,淑长子。北宋庆历初,试学士院,赐进士出身,判吏部南曹,迁群牧判官,断事敏速,出知汝州,以岁饥劳民修州衙,降为荆门军。后知沧州,遇地震,救灾抚民有法,司马光荐其能。入直舍人院、同修起居
【介绍】:宋庆元府鄞县人,字崇谦。袁燮子。笃志为学,秉性正直。尝知溧阳,视民犹子,邑人德之。录其家庭所闻,为《絜斋家塾书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