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1445【介绍】:明湖广华容人。以千户从燕王起兵,永乐中积功至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湖广、贵州。在镇二十余年,屡以武力平息苗民起事,进左都督。卒谥靖襄。
【生卒】:?—1861【介绍】:清福建侯官人,字雪轩。贡生。道光间捐纳为官。历浙江慈溪等县知县。咸丰五年,任杭州知府。因两江总督何桂清之荐,擢江苏按察使,迁布政使。十年,官至浙江巡抚。次年,杭州被太平
【生卒】:?—1864【介绍】:清末广西桂平人,人称“陈斜眼”。太平天国将领。咸丰四年,为殿前功曹副侍卫,历求天义、副掌率、后军主将。常随李秀成作战。咸丰八年参加摧毁江北大营之役。十年,从破江南大营,
【生卒】:1473—1529【介绍】:明陕西庆阳人,徙居开封,字献吉,自号空同子。生于成化八年十二月中。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武宗时,为尚书韩文草奏疏,弹劾宦官刘瑾等,下狱免归。瑾诛,起为江西提学
【生卒】:895-956字顺之,瀛州河间(今属河北)人。初事后唐庄宗,历为军将。后晋时以军功自团练使迁防御使,再拜永清军节度使等官。后周显德年间自镇安军节度使罢职。病卒。(,参见《新五代史》)【生卒】
【生卒】:?—前186【介绍】:西汉人。从刘邦起于沛,开沛城门,为太公仆。后为中厩令。击陈豨,高祖十一年,以功封戴侯。卒谥敬。
【生卒】:106—150【介绍】:东汉安定乌氏人,名妠。梁商女。顺帝后。少治《韩诗》,略举大义。年十三入宫,顺帝阳嘉初立为皇后。父商、兄冀先后任大将军,总揽朝政。帝卒,与梁冀迎立冲帝、质帝、桓帝,以太
【生卒】:1816—1862【介绍】:清江苏阳湖人,字弢甫。官主事。生平以经济才自负,曾为曾国藩幕僚。有《飧芍华馆遗文》、《诗集》、《随笔》。
【生卒】:1091—1153【介绍】:宋和州历阳人,徙居吴县,字明叔,号自信居士。徐林弟。年十八入太学。徽宗宣和六年为国信所提辖官,随使高丽,撰《奉使高丽图经》。徽宗召对,赐同进士出身,擢知大宗正丞事
本名溆,顺宗子。初授国子祭酒,封高平郡王,贞元时进封邵王。(,参见《新唐书》)【介绍】:唐人,字存博,自称萧萧。李元懿玄孙,汧公李勉之子。官兵部员外郎。善画梅,精楷隶。以至行雅操知名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