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李攀龙原选,袁宏道校。攀龙,生平简介见其《唐诗选》条。宏道,字中郎,号石公,公安(今属湖北)人。与兄宗道、弟中道,并称三袁,为公安派的创始者,有《袁中郎全集》。《新刻李袁二先生精选唐诗训解》,七卷,
见“鸥鸟亲”。
【介绍】:南唐保大三年(945)曾在齐王李景达府中任职。后以礼部员外郎之职为北蕃使。与徐铉相善。出使北蕃时,徐以文为之饯行。《全唐诗》存诗1首。
见“安期生”。
【介绍】:见孙光宪。
见“五斗米”。
【介绍】:新郑(今属河南)人。父商为懿宗时宰相。咸通三年(862)进士,曾任司封员外郎、司封郎中,并充翰林学士。《全唐诗》存诗1首。
指女子乌黑亮泽的秀发。亦用以形容女子美丽。李商隐《碧瓦》:“无双汉殿鬓,第一楚宫腰。”参见“皇后发”。
【介绍】:自景龙初至开元中历官监察御史、太常少卿、太子右庶子、中书舍人等职。《全唐诗》录其开元十一年所作《祭汾阴乐章》诗1首。
傅东华选注。铅印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初版,为商务版《学生国学丛书》(第二集)的一种。此书选注孟诗153首,按诗体编次。所选之诗据明末毛晋辑《五唐人集》本,凡毛本注明宋蜀刻本不载之诗均不予选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