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计
战国、秦、汉时年终考核地方官员的方法。战国时,地方官员须将一年应收赋税数额,分别写在两片木券上,一片留地方保存,一片呈送国君或国王,作为考核地方官员的依据,称为上计。汉代由县令(长)将县的户口、垦田、钱谷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国相再予以汇编,用副本呈送中央的丞相,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成绩的依据,称为上计。东汉时上计形式上虽归司徒总核,但实际由尚书主持。县级上计由县丞代行;郡级由郡丞代行,凡入京上计的人员称为“上计吏”,或简称“计吏”。
战国、秦、汉时年终考核地方官员的方法。战国时,地方官员须将一年应收赋税数额,分别写在两片木券上,一片留地方保存,一片呈送国君或国王,作为考核地方官员的依据,称为上计。汉代由县令(长)将县的户口、垦田、钱谷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国相再予以汇编,用副本呈送中央的丞相,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成绩的依据,称为上计。东汉时上计形式上虽归司徒总核,但实际由尚书主持。县级上计由县丞代行;郡级由郡丞代行,凡入京上计的人员称为“上计吏”,或简称“计吏”。
东汉末年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农民起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豫章郡东部地区农民,在彭材、李玉、王海领导下,举行起义,反抗孙吴政权统治。起义群众有一万余人。后为新都(治今浙江淳安西北)太守贺齐镇压
孙吴政权为维护世家大族特权利益,时常把一定数量的屯田农民和编户农民,分赐给带兵将领,所赐人户皆为诸将领依附农民,不给国家纳租服役。史称“复客制”。
云南地处边陲,同盟会领导的河口起义失败后,革命党人回滇在新军中活动者渐多,有较好的革命基础。1909年(宣统元年)云南设陆军讲武堂,同盟会员李根源任总办,不少革命党人入堂任职,为新军输送了一批革命骨干
(1)唐宋时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唐初,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商议国事于门下省的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张说为相,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
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一项征收军赋的制度。《左传》记载,鲁成公元年 (公元前590年),鲁国由于受到齐国的威胁,需要加强军事装备, 因而“作丘甲”。丘为地方基层组织名,甲即盔甲,此处泛指军事装备。“作丘甲
元明宗和世㻋被害事件。和世㻋系武宗长子,仁宗时封为周王,命出镇云南。中途出走金山(即阿尔泰山),与察哈台后王结合。其弟图帖睦尔,英宗时出居海南,泰定帝时召还,封怀王,居建康
官署名。明成祖为镇压人民和清除建文帝余党,一方面恢复和加强锦衣卫,一方面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由宦官提督。权力在锦衣卫之上,只对皇帝负责,不经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
唐顺宗永贞年间王叔文、王伾等人进行的革新运动。唐代后期,贪官污吏横行,宦官专权,藩镇割据,唐王朝统治岌岌可危。为了拯救唐政府的危机,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统治集团内的一些人相继提出了革新政治的主张。永贞
西汉末年刘歆在《太初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历法。刘歆以《易经·系辞》的数理来解释《太初历》,并作了系统的历法理论说明,改《太初历》为《三统历》, 《三统历》收载于《汉书·律历志》中,是我国纪传体史书上
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项羽与刘邦相约, 以鸿沟(自河南荥阳北引黄河水东南至淮阳入颖水)为界,中分天下,鸿沟以西为汉,以东为楚。(参见“楚汉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