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改订条约
见“中俄伊犁条约”。
见“中俄伊犁条约”。
周厉王统治期间,贪婪暴戾,任用荣夷公实行“专利”,即以国家名义垄断山林川泽,不准国人利用谋生,借以盘剥人民。这种作法是违背周族人共同享有山林川泽之利的古老典章制度的,因而《国语·周语》又说“厉始革典”
参见“三武灭佛”。
清政府为了稳定税收额数,于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宣布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银额为准,以后额外增丁,不再多征,叫做“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北宋末年括刷民田以为官田的事件。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为增加政府收入,设西城括田所,先后以宦官杨戬、李彦总领之,掠夺民田以为官田,称为括公田。其法:或由甲而乙,由乙而丙,辗转追查民田契券,直至查
两汉时代,封建国家掌握有大量国有土地,在动乱年代或灾荒饥馑岁月,为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朝廷把公田租借给贫民进行生产,收取租税,称为假民公田。接受假田的对象有流民、郡国贫民、无田者。田地有公田、游猎地、
又称《中日朝鲜商订专条》或《中日为朝鲜撤兵条约》。1884年(光绪十年)驻朝日军支持朝鲜亲日派发动政变,清军应朝鲜政府之邀帮助镇压, 日本借此要挟清政府谈判。1885年4月18日(光绪十一年三月四日)
公元前841年,周厉王由于实行专利和暴虐,被国人驱逐,逃奔到彘(今山西霍县),诸侯奉共伯和行天子之政,号共和元年。一说由召公、周公临时共管朝政,号称“共和”行政。共和行政之十四年,周厉王死于彘,太子静
辽兴宗时南京(今北京)地区农民起义。重熙十三年(公元1044年)七月。南京东南香河县(今属河北)李宜儿,因不满契丹贵族与汉族官僚地主的残酷剥削压迫,以左道组织当地农民与其他劳动人民千余,举行起义。自称
春秋初期,郑武公和郑庄公相继任东周王朝卿士,把持朝廷政权,乘机为郑国谋取利益,引起周平王不满。为了摆脱郑的控制,平王不再专任郑庄公,暗中以虢公参政。郑庄公因此埋怨平王,平王却极力表白自己无意削夺夺郑庄
又称 “祺祥政变”。1860年(咸丰十年)咸丰皇帝在英法联军进逼北京时逃往热河承德避暑山庄,翌年8月(七月)病殁,遗诏立其六岁幼子载淳为皇太子,继承皇位,并以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协办大学士、户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