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历史事件>唐律

唐律

唐代法典的总称。唐与隋一样,律、令(对各种制度所做的具体规定)、格(对律令所做的补充和修改)、式(各种行政法规)并行,以律为主。唐主要有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和开元律。武德元年(公元618年)。高祖诏裴寂、殷开山等以隋开皇律为准,增删损益,更撰律令。武德七年成,颁行天下。是为武德律。贞观时,太宗命房玄龄、长孙无忌再加修定。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颁新格于天下,是为贞观律。后,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等又进一步修改,成律十二卷,令三十卷,式四十卷,分格二部,有关官署曹司规定者为留司格;有关全国者为散颁格。散颁格下至州县,留司格为各有关部门使用。新律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是为永徽律。永徽三年五月,高宗因律文没有统一的解释,执行起来没有凭准,乃下诏修定疏议。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勣、尚书左仆射于志宁等奉命撰修,成书三十卷。全书以律文为经,按律十二篇的顺序,对五百零二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铨解和疏释,并设置问答,辨异析疑,且在解释律文的同时,叙其源流,发挥其微义,补充其未周未备,大大丰富了律文的内容。永徽四年颁行天下,具有法律效力。《唐律疏议》撰定后,历经高宗、武后、中宗、玄宗等朝,做过一些修改,但大多限于个别内容的增改和个别文字的修订,没有多大实质性的变化。《唐律疏议》不仅是对唐律的注释,而且是与律并行的唐代国家法典之一。唐代的律、令、格、式荡然无存,唯留《唐律疏议》于世,故更具有重要价值。

猜你喜欢

  • 帝后党争

    清末以光绪皇帝载湉为代表的帝党与以慈禧太后那拉氏为代表的后党之间的斗争。清统治集团内部帝、后两党的矛盾由来已久。1874年(同治十三年)同治帝死后,那拉氏立自己的侄子、外甥、四岁的载湉为帝,改年号为光

  • 文天祥抗元

    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二月,元军东下,文天祥为江西安抚副使、知赣州,组织各族抗元武装万人,要求冒死入卫临安(今浙江杭州)。八月,改知平江府(今江苏苏州),遣师救援临安门户独松关(今浙江安吉东南),

  • 三定江南

    周玘镇压农民起义、消灭地方割据势力的战争。晋惠帝太安二年(公元303年), 张昌在江夏郡(治今湖北云梦)率众起义,派石冰率部分农民军进攻扬州、江州(治今江西南昌)。封云在临淮(治今江苏盱眙东北) 起义

  • 康泰、朱应出使林邑、扶南

    东吴孙权黄武五年至黄龙三年(公元226年—231年),交州刺史吕岱派遣中郎康泰、宣化从事朱应出使林邑(今越南南部)、扶南(今柬埔寨)等国。康泰、朱应归国以后,分别著有《吴时外国传》和《扶南异物志》等书

  • 皖浙起义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光复会成员徐锡麟、陶成章为了组织训练会党人士,于浙江绍兴创立了大通学堂。学生入学后即为光复会员,毕业后仍受学校光复会领导人节制。次年,徐纳捐道员,分派安徽,先后任武备学堂副总

  • 乌古迺联盟

    辽兴宗在位(公元1031年-1054年)时,女直(真)完颜部首领乌古迺在辽支持下,与白山、耶悔、统门、耶懒、土骨论等部结为军事部落联盟,并被推举为诸部长。其下始设国相等职,以辅佐部落联盟首领处理联盟事

  • 王鉷聚敛

    玄宗天宝年间,王鉷任和市和籴,户口色役使等二十余职,为了满足玄宗及宫廷王室奢侈生活的需要,在民间搜括大量财物,以媚于上。玄宗在位多年,对嫔妃赏赐颇多,但又不想从国库中频繁支取。王鉷于是每年进钱宝百亿万

  • 秋弥制度

    清代皇帝秋季围猎制度。清政府在承德建造避暑山庄和外八庙,皇帝每年到木兰围场行围射猎,举行秋狝典礼,召集蒙、藏、维等各族王公大臣等上层人物轮流前来参加聚会。在这里联欢赐宴,颁行赏赐。皇帝驰猎,他们陪侍左

  • 谢玄北伐

    东晋收复北方失地的军事行动。淝水战后,晋军陆续收复一些战略要地。太元九年(公元384年)八月,谢玄奉命率军北伐,首先攻占彭城 (今江苏徐州),刘牢之亦攻克鄄城。谢玄北伐,得到河南人民支持,相继攻占了青

  • 商部

    清末官署名。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因“振兴商务”的需要,增设商部,并将先设之矿务铁路总局并入。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将工部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