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家制度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士兵逃亡,罪及妻子。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不能解除军籍。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发展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实行,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
元代中央官署名。执掌全国佛教事务以及吐蕃地区军政。初名总制院,始置于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由国师八思巴兼领。至元二十五年,因其所掌吐蕃之地军民财赋事关重要,遂据唐代于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之例,改总
伯颜率领元军攻占襄阳(今湖北襄樊)后,顺江东下,宋军望风溃降。德祏二年(公元1276年)正月,元军进迫临安(今浙江杭州)。南宋遣使奉表称臣,伯颜拒绝。朝臣文天祥、张世杰请移帝后太子三宫入海,而自率众背
东吴孙权黄武五年至黄龙三年(公元226年—231年),交州刺史吕岱派遣中郎康泰、宣化从事朱应出使林邑(今越南南部)、扶南(今柬埔寨)等国。康泰、朱应归国以后,分别著有《吴时外国传》和《扶南异物志》等书
清末中国留日学生组织的革命团体,由拒俄义勇队改组而成。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拒俄义勇队受到破坏后,一部分较激进的留学生如黄兴、陈天华、秦毓鎏等不顾清政府的高压政策,在拒俄义勇队的基础上建立了军国民
周代在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之外,加流(流放)、赎(以罚金抵罪)、鞭(鞭挞)、杖(杖责)四刑,为九刑。《左传》昭公六年: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近年陕西周原遗址出土的西周中晚期青铜器《训匜》铭文,证
蒙古灭金重要战役之一。元光元年(公元1222年)冬,木华黎亲率蒙古骑兵直趋京兆(今陕西西安),进攻不利,遂麾师围攻凤翔府(今陕西凤翔)。金守将马庆祥、郭仲元、胥谦等率军力战不屈。马、胥战死,郭仲元以赤
清末著名的反清政治案件。《苏报》为湘人陈范在上海所办,因受当时爱国学潮推动逐渐倾向革命,成为爱国学社师生发表革命言论的园地。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夏,聘章士钊任主笔,发表了推荐邹容所著《革命军》和
明代中期广西瑶、壮等族人民起义。散居在大藤峡地区(泛指今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以及武宣、象州、蒙山、桂平、贵县、平南、藤县等广大地区)的瑶、壮等族人民,经常起义反抗明朝封建统治者和本族土司的压迫剥削。正
一名“俄国撤兵条约”。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沙俄除派兵参加八国联军侵略京津地区外,还出兵侵占中国东北三省。《辛丑条约》签字后,沙俄为实现其吞并东北的“黄俄罗斯计划”,抛出包括以东三省将军起代理作用
清末同盟会发动的武装起义。当萍浏醴起义策划进行之际,孙中山还致力于策动两广地区的起义, 意在据有两广以进取长江,然后大举北伐推翻清廷。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春,孙中山在河内设立筹划起义的总机关,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