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历史事件>法家

法家

春秋末期和战国时期主张法治的主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创始人为春秋晚期郑国子产。《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 “郑人铸刑书”。这是子产担任郑国执政期间进行政治改革的内容之一。《刑书》原文虽已亡佚,但它却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公布于众的成文刑法法典。战国时期法家有很大发展,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和韩非等都是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主张法治,富国强兵,任魏文侯的相,主持变法,制订《法经》六篇。商鞅曾辅佐秦孝公实行变法。他主张使法令编著于官府,公布于民众,遵照法令对臣民实行赏罚。慎到曾在稷下(齐国都城临淄西门稷门之下)学宫讲学,主张法治,尤强调“势”治。他把君主的权势看做是执行法的力量。申不害曾任韩昭侯的相,主张法治,尤注重“术”。他把“术”看做是君主驾驭臣下的办法。韩非是战国末期集法家学说之大成者,综合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慎到的“势”治,提出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主统治术,对后世影响深远。

猜你喜欢

  • 后金

    十七世纪女真族建立的政权。十六世纪末,女真逐渐形成了四大部。即建州部,据有苏克苏护河(今辽宁苏子河),浑河(今辽宁浑河北岸)、完颜(今吉林通化以南)、栋鄂(今辽宁桓仁附近)、哲陈(今辽宁北部)等地;长

  • 嘉定渝盟

    宋宁宗嘉定年间金宣宗背盟攻宋事件。金宣宗继位后,以蒙古进逼和西夏侵扰, 财匮兵弱,遂迁都开封,谋攻宋以广其疆土,补偿损失。嘉定十年(公元1217年),金以督索岁币为名,违背宋金和议,分道出兵南下,攻光

  • 占田制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

  • 律宗

    中国佛教宗派。全称南山律宗。因创立者唐道宣住终南山,故名南山律宗,或南山宗,后此派盛行,简称律宗。唐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鉴真把律宗传入日本。

  • 袁晁起义

    唐代宗时期浙江地区爆发的一次农民起义。安史乱后,北方州县多被战火,萧条残破。国家财赋所出,江淮居多。宝应元年(公元762年),租庸使元载按户向江淮一带人民追征天宝末年以来租调,见百姓有粟者,即发兵围之

  • 巨(钜)野教案

    又称曹州教案。德国传教士在山东巨野被杀案件。甲午战争后,德国从法国手中夺得了天主教海外传教保护权,在山东南部建立了天主教南境总堂,随即在曹州府发展教会势力,唆使教徒欺压无辜平民,激起活跃于曹州的大刀会

  • 北柩密院

    辽北面朝官机构之一。以其牙帐在大内帐殿之北,亦称北衙、北院。掌兵机、武臣铨选及群牧之事。凡契丹兵马皆隶属之。有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北院枢密副使、签书北枢密院事等官。多以宗室、后族充任。

  • 统一度量衡

    战国时期各国度量衡各不相同。以度来说,各国尺寸长短不一。以量来说, 更为混乱。如秦以升、斗、桶(斛)为单位,均以十进位;齐以升、豆、区、釜、钟为单位,姜齐时升、斗、区均为四进位,而以十釜为钟,田氏代齐

  • 永济渠

    古运河名。隋大业四年(公元608年),炀帝杨广为便利河北地区的军事运输,诏发河北诸郡男女百余万人开凿而成。南起黄河与沁水的汇合口,沿沁水北上,在今河南武陟县沿沁水支流(今孟姜女河)折向东北达于汲县,再

  • 交趾侵宋

    又称交州之变。宋神宗时交趾(在今越南北部)入侵事件。北宋建立后,与交趾王国基本保持和平交往,冲突很少。但自侬智高事件后,交趾统治者渐萌侵宋之心,时于宋朝边境掠夺骚扰。至其王李乾德时,更公然张贴榜文,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