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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室预备立宪

清政府为挽救统治危机所采取的欺骗性的政治措施。进入二十世纪后,革命形势蓬勃发展,清政府虽推行“新政”仍无济于事。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利用日俄战争中日胜俄败竭力鼓吹立宪,一些有实力的地方督抚为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权势也要求实行宪政,从而迫使清政府不能不考虑采取进一步措施来挽救统治危机。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政府派以皇族载泽为首的五大臣赴日本和欧美考察宪政,载泽等回国后密陈:实行君主立宪可使“外患渐轻”、“内乱可弭”、“皇位永固”,而且可以先宣布宗旨,缓和矛盾,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1906年9月1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政府为抵制革命,拉拢民族资产阶级上层,欺骗舆论和加强中央集权,正式下诏宣布“预备仿行宪政”。清政府的“预备立宪”首先从改革官制入手,在中央排斥汉族官僚,在地方削减督抚的军权财权,借以巩固满洲贵族的统治。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宣布在中央筹设资政院,各省筹设咨议局,准备将来改为国会和地方议会。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对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极表欢迎,但又对实现遥遥无期深为不满,各省的资产阶级立宪派相继上书清政府或派出代表进京请愿,要求召开国会,早行宪政。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颁布了一个实质是君权至上的“钦定宪法大纲”,同时宣布筹备立宪以九年为期。不久,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接连死去,三岁的溥仪继位,其父载沣摄政,一面大搞皇族集权,一面重申立宪宗旨,下令切实筹办宪政,继续玩弄“预备立宪”骗局。1909年(宣统元年)各省咨议局正式成立,许多立宪派经督抚遴选为议员,一些立宪派的头面人物分别被选为各省咨议局议长,他们利用咨议局的合法地位,联合发起了立宪请愿运动。各省咨议局代表齐集北京,接连三次上书请愿,要求速开国会,已经正式成立的资政院和部分地方督抚也相继提出召开国会和设立责任内阁的要求。清政府迫不得已,宣布缩短“预备立宪”的期限,决定于宣统五年召开国会,国会召开前两年先成立责任内阁。1911年5月(宣统三年四月)清政府颁布新订内阁官制,下令裁撤军机处,任命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成立新内阁。在内阁总理、协理大臣和各部大臣十三人中,满族九人,汉族仅四人,而九名满人中皇族又占七人,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假仿行宪政之名以行皇族集权之实的阴谋完全暴露, “预备立宪”骗局彻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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