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制
宋代为加强对地方控制,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始于各州府置通判。一般大州二员,小州一员,不及万户者不置。其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州府文书须有通判连署,方为有效。并握有监察州府官员之权,号称监州、倅贰。明、清各府有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的通判,权任大大缩小。清代另有州判官,简称州判,职任也较宋初为轻。
宋代为加强对地方控制,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始于各州府置通判。一般大州二员,小州一员,不及万户者不置。其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州府文书须有通判连署,方为有效。并握有监察州府官员之权,号称监州、倅贰。明、清各府有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的通判,权任大大缩小。清代另有州判官,简称州判,职任也较宋初为轻。
南宋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夔州路转运判官范荪鉴于本路施(今湖北恩施)、黔(今四川彭水)等州富豪之家争夺地客,诱拐或带领徒众绑架客户、举室抢走等现象日渐严重,屡起纠纷,遂上疏建议将《皇祐法》再
通称“间岛协约”。中国吉林省与朝鲜以图们江为国界,所谓“间岛”,是图们江中的一小沙洲,位于中国一侧,自然属于中国领土。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朝鲜因闹灾荒有农民渡江至间岛开垦耕种,每年向中国缴纳租金。日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秋间,留日学生日益增多,为加强各省留日学生之间的联系,留日学生发起组织中国留学生会馆。会馆设于东京神田骏河台。吴禄贞把它比喻为“美国费城之独立厅”。接着各省留日同乡会相继成立
清末官署名。清政府为加强统治,维持地方治安,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在京师及各省举办巡警(警察),特设立巡警部专司其事。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警政、警法、警保、警学、警务五司,管理京城内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部分同盟会员成立于日本的革命团体。首先由同盟会员焦达峰、张伯祥、邓文辉等人发起,于1907年8月(光绪三十三年七月)成立于日本东京,会址初设于东京青山麻布区华群学会,后迁大
秦汉时期征派到边疆服兵役的七种人。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曾征发逃亡犯人、赘婿和商人去攻取陆梁地(即五岭),设桂林、象、南海三郡。汉武帝时派贰师将军李广利伐大宛,发七科谪给贰师将军运军粮。这七
蒙元时期的西北宗藩国,十三世纪中叶为成吉思汗之孙、拖雷之子旭烈兀所建。成吉思汗西征期间即已攻占波斯东部呼罗珊诸城。公元1231年窝阔台又遣大将搠里蛮西征,攻灭花剌子模算端(意为国王,今译为苏丹) 札阑
明太祖朱元璋亲自颁布的案例文件汇编,在明初具有法律性质。在《大明律》以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颁布手订的《大诰》, 次年又颁行《大诰续编》、《三编》。《大诰》七十四条, 《续编》八十七
唐朝前期较大的一次农民起义。高宗永微四年(公元653年),睦州(今浙江建德)女子陈硕真和妹夫章叔胤率众起义。陈硕真自称文佳皇帝,章叔胤为仆射,童文宝等为大将,攻城掠地,连克桐卢、睦州、于潜等州县,兵锋
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御用团体。1915年8月在袁世凯授意下,由杨度出面拉拢孙毓筠、刘师培、李燮和、胡瑛,严复等发起组成。该会标榜以“研究君主、民主国体二者孰适于中国”、“以筹一国之治安”为宗旨的学术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