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魏相王
战国中期魏惠王与齐威王会见于徐州(今山东滕县东南),互相承认为王。经过齐魏之间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魏国遭到两次大败,元气大伤之后,东方受到齐国的威胁,西方又受到秦国的压力,魏惠王乃接受相国惠施的建议,于周显王三十五年(公元前334年)亲自到齐国的徐州会见齐威王,互尊为王,承认齐、魏的对等地位,共分霸业,以缓和其矛盾。
战国中期魏惠王与齐威王会见于徐州(今山东滕县东南),互相承认为王。经过齐魏之间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魏国遭到两次大败,元气大伤之后,东方受到齐国的威胁,西方又受到秦国的压力,魏惠王乃接受相国惠施的建议,于周显王三十五年(公元前334年)亲自到齐国的徐州会见齐威王,互尊为王,承认齐、魏的对等地位,共分霸业,以缓和其矛盾。
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士家即士兵之家,其户籍立为军籍,不属郡县政府管理。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在士家制度束缚下,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世代当兵
五代时后汉盘剥人民的手段之一,唐末以来,经济萧条,钱币数量过少,流通不便,遂官定以八十文为一“陌” (百)。后汉三司使王章规定民间向官府交钱时以八十文为一陌,而官府支出时却以七十七文为一陌,称为“省陌
又称牛赋。五代时淮河地区杂税之一。后梁太祖朱全忠渡淮作战时,曾掠淮南民牛千、万头。后悉数配给淮北诸州百姓,受牛户则输纳牛租。以后虽时移代改,但牛租犹在,成为百姓身上的额外负担。广顺三年(公元953年)
汉代的一种人口税。《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史载,民众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文,称为一算,充当制造兵器和车马的用费。汉律规定商人和奴婢也要出算赋,其数额比常人多一倍
战国中期的重要会盟之一。周显王二十五年(公元前344年),魏惠王召集宋、卫、邹、鲁等国国君及秦公子少官于逢泽(今河南开封东南)开会,并驱逼十二位诸侯以朝见周天子于孟津(今河南孟津东北、孟县西南)。魏惠
《辛丑条约》签订后,直隶广宗知县魏祖德等地方官吏勒索“摊派赔款”,激起群众抗争。广宗县北东台村武举景廷宾被推为联庄会总团头。在钜鹿县待机再起的义和团首领赵三多与景廷宾决定联合行动。直督袁世凯欺骗群众,
女真族原始社会制度。勃堇为女真语,转讹为勃极烈,即后来满族所称之贝勒。意为部落之长。约出现于石鲁时期,但当时尚无官府设置。自乌古逎接受辽所授生女直部族节度使称号,始设官府属员。部落联盟出现后,又有都勃
宋仁宗时贝州(今河北清河)士兵起义。牧羊人出身的宋宣毅军(禁军)小校、弥勒教徒王则,与州校张蛮、卜吉及教首李教等长期秘密组织今河北、山东交界地区十余州居民、官府及士兵中的教徒,谋于庆历八年(公元104
宋辽官方设置和管理的互市场所。宋初,太祖听任宋辽沿边贸易,不设官署管理。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7年),宋置雄(今河北雄县)、易(今河北易县)、镇(今河北正定)、霸(今河北霸县)、沧(今河北沧县)等五州
清末留日学生的反清革命活动。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是南明永历帝死亡二百四十周年, 4月26日(三月十九日)是明崇祯帝自缢纪念日。章炳麟、秦力山等十人倡议,于此日在东京召开“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周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