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唐孟浩然(689-740)撰。孟浩然,字浩然,湖北襄阳人。长期隐居故乡鹿门山,吟咏自适。年四十,游长安,应进士不第。张九龄辟为荆州从事。其诗与王维齐名,时称“王孟”。长于五言,尤工五律。所作诗深
十二卷。清刁包(1603-1669)辑。(详见《易酌》)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据《凡例》称“专以品行为主,若言是人非,虽绝技无取。”似乎取去颇为严正。持理虽正,欲扫诸多流派,尽废
一卷。清姚仙霞撰。姚仙霞,生平不详,号萼梅仙史,浙江秀水(今嘉兴)人,姚星垣之长女,王姚泰之继妻。清代诗人。在世三十六年。此书前有段绍襄、钱保衡所作序言,书后有唐文溶、姚星垣所作跋语,姚泰撰写的萼梅仙
见《杨家府演义》。
①八卷。明栗永禄纂修。栗永禄,字建斋,山西长治人,进士,明嘉靖二十六年(1546)来任寿州知州。栗永禄来守是州,即有志于州志之纂辑。逾年政事稍暇,与州人共议,设局重修,越二年而志稿成。会栗永禄以迁调他
十二卷,明贺祥撰。贺祥字长白,长沙(今属湖南省长沙市)人,生平事迹不详。《史取》共分成六类:曰世诠、曰世评、曰经世、曰性行、曰成务、曰杂记。六卷之下又分成四十八个子目,虽为史评类,在体例上却与说部相类
六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比丘尼钞》撰成于贞观十九年(645),有三十章,分为三卷。天津刻经处据三卷本开为六卷。卷分劝学篇,释聚篇、结界篇、集众篇、足数篇、爱欲篇、
八卷。宋洪迈编撰。洪迈(1123-1202年)字景庐,鄱阳(今江西波阳)人,绍兴乙丑(1145年)中博学鸿词科,官至端明殿学士,著有《南朝史精语》、《经子法语》、《容斋随笔》、《夷坚志》等书。《史记法
二卷。唐韩愈、李翱撰。韩愈(768-824)字退之,唐代著名文学家、古文运动的领导人、封建社会后期儒学的代表人物。韩愈是邓州南阳人(今河南孟县),贞元八年(792)及进士第,官至刑部侍郎。愈“文起八代
一卷。明刘溥(生卒年不详)撰。刘溥,字原博,别号草窗。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未经科举,精天文律历之学,工画,通医学,有志用世,于明宣德初(1426)以文学征授惠民局副使,后调太医院吏目,但非溥之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