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
一百五十九卷。和硕庄亲王允禄缮录刊布。雍正七年(1729),世宗宪皇帝,应廷臣的请求,命和硕庄亲王缮录,雍正九年(1731)告成,所载上起雍正帝登极、下止雍正七年。乾隆皇帝即位以后,再命和硕和亲王弘书编次,乾隆六年(1741)告成,编录雍正八年(1730)至十三年(1735)上谕,校正续刻补为全书。原本皆以每月别为起讫、不标卷数、仍依旧次,厘为一百五十九卷,原本未题书名,因其中由内阁宣示者居多,故题曰“上谕内阁”。将内阁处理政务票拟的意见,皇帝特颁的训诰,一一记述。
一百五十九卷。和硕庄亲王允禄缮录刊布。雍正七年(1729),世宗宪皇帝,应廷臣的请求,命和硕庄亲王缮录,雍正九年(1731)告成,所载上起雍正帝登极、下止雍正七年。乾隆皇帝即位以后,再命和硕和亲王弘书编次,乾隆六年(1741)告成,编录雍正八年(1730)至十三年(1735)上谕,校正续刻补为全书。原本皆以每月别为起讫、不标卷数、仍依旧次,厘为一百五十九卷,原本未题书名,因其中由内阁宣示者居多,故题曰“上谕内阁”。将内阁处理政务票拟的意见,皇帝特颁的训诰,一一记述。
八卷。明施峻撰。施峻字平叔,归安(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除南刑部主事,历郎中,后为青州府知府。是集为嘉靖年间刻本,共八卷。前有顾应详序,嘉靖三十五年(1556)徐献忠
一卷。清黄惟恭撰。黄惟恭字偶庄,安徽六安人。此书卷首有杨怿曾、梅冲、廖大闻三人之序。书中每篇各自为说,且不分今、古文。对于《尚书》中的《太甲》、《盘庚》、《说命》、《泰誓》,过去都分为三篇的,黄惟恭都
三卷。清末郑章云(生卒年不详)辑。章云字士烺,扬州人。该书继刘孟瞻、吴熙载所集《扬城殉难录》而作,记太平天国战事中扬州死难之人。始于咸丰三年(1853年)扬州城被攻陷,上中卷为官吏、士绅,下卷则为妇女
十七卷。明潘士藻(生卒年不详)撰。士藻字去华,号松雪,婺源(今江西婺源)人。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官至尚宝司少卿。《明史·李沂传》中附有藩士藻事迹,可参看。潘氏还著有《暗然堂类纂》一书,记所见所
四卷。清方宗诚(详见《读易笔记》)撰。该书本于“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之义,阐发《春秋》一书中的义理。多逞臆高谈,议论多而考证少。认为《春秋》三传中有可法可戒而未尽者,有似是而非者,不为之阐
十二卷。清孙宗彝撰。孙宗彝高邮人。该书成于康熙十九年(1680),以象、数、理各有所宗,因象而测其数,因数而测其理,而所宗者又以中为主,因此卷首冠以《中论》三篇。其说认为河图洛书五都居中,中是五象之宗
三卷。清方觐(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方觐,字近雯,号石川。江都(今江苏江都)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官至西安布政史,曾从学于朱彝尊。姚世钰评其诗云:“周旋于亲爱伦理之间,缠绵悱恻,有温柔
见《所愿学斋书钞》。
三卷。清雷浚(1814-1893)撰。雷浚字深之,一字广文,号寓楼,又号甘溪,江苏吴县人。通小学,精校雠,以刊书为业。著作尚有《说文外编》,叙刻顾广圻《说文辨疑》、刘禧延《说文碎金》及自著二种为《雷刻
二十七卷。胡宗懋撰。胡宗懋,生卒不详。此目为收集金华郡所辖金华、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武义、浦江、汤溪等八县所著书籍,依四部编排。首列书名、卷数,次著录撰者时代、姓名、籍贯,再为引据史志中各种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