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一卷。清胡薇元(1850-1920?)撰。胡薇元字孝博,号诗林,别署玉津居士。,河北顺天大兴(今北京)人。光绪三年(1877)进士。清末曾历官广西、四川、陕西等地。民国后成为清室遗老,卒于1920年以
十五卷。明程楷(约1497前后在世)撰。程楷,字念斋(一作字正之,号念斋),饶州(今江西波阳县)人,生卒年不详。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改庶吉士,迁翰林院编修,著有《程念斋集》。据集末方蓂跋称
清刘沅撰。沅著有《四书恒解》,认为文字简略,学者拘泥于常说,不能遽通其义,故又作此书,朴实说理,期在人人可知,故名《质言》。是书大旨多主义理,唯不宗宋儒。如谓“明明德”三字,“明明”二字相连,明而又明
见《九经字样》。
五十卷。清陈炜(生卒年不详)撰。陈炜字星辉,浙江慈溪(今宁波)人,诸生。家贫,以学自励,凡经史子集及笺释、注疏,无不荟萃于胸。岁科试辄冠军,乡试屡荐不售。年四十五岁,赍志以终。平生所著甚富,惜皆散佚。
四卷。清刘飞(生卒年不详)集,傅山书。刘飞,字雪崖。该帖未著摹刻年月,但据帖前张石舟之题跋,知其时代当在道光、咸丰间。该帖所选傅山书迹,篆隶真草皆有。包慎伯对此帖颇示不满,认为傅山书多缭绕、偏软之笔;
五卷。宋洪遵(1120-1174)撰。洪遵,字景严,鄱阳(今属江西省)人,官至资政殿学士。博学多通,明医理。此书成于宋乾道六年(1170),书中辑入作者生平所用有效之方,或流传效验之方,共169首。卷
一卷。元许衡(1209-1281)撰。许衡字平仲,号鲁斋,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幼家贫嗜学,从姚枢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氏之书。宋宝祐二年(1254年),元世祖召为京兆提学。中统元年(1260年),世祖即
一卷。明赵南星(1550-1627)撰。赵南星,字梦白,号侪鹤,别号清都散客,高邑(今河北高邑)人。万历进士,为人耿直敢谏,官至吏部尚书。崇祯初谥忠毅。著有《史韵》、《学庸正说》、《离骚经订注》。书前
一卷,汉徐乐(生卒年不详)撰。徐乐,燕郡无终(今属北京市)人。他曾上书言事物,被任命郎中。在《汉书·艺文志》纵横家类中有《徐乐》一篇,有人怀疑即其土崩瓦解一书。有人称《徐乐书》观万化之原,锁未形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