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朝宪章录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二十卷。明吴瑞登撰。瑞登字云卿,明武进(今江苏常州)人。由贡生官光州训导。著有《两朝宪章录》、《绳武编》。薛应旂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迹为《宪章录》,瑞登因辑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1572)凡五十一年事以续之。举凡两朝有关礼乐行政、安内攘外、察奸剔弊、大臣建议等无不记述。资料大抵来源邸报。有巡抚河南御史陈登云、李时华二序并瑞登自序。书成于万历间。有万历二十二年(1594)刊本。
十二卷。范宁(339-401)撰。范宁字武子,南阳顺阳(今河南淅川东)人,东晋著名经学家。据《晋书·范宁传》,范宁少笃学,多所通览。初为余杭令,兴学校,养生徒,风化大行。迁临淮太守,封阳遂侯,征拜中书
六卷。清朱怀朴(约1736年前后在世)撰。朱怀朴字素仔,历城(山东历城)人,生卒年均不详。诸生,工诗,著有《鹅浦集》。是集凡六卷,其诗风格近宋人,但摹拟太重。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
见《隋史遗文》。
三卷。朝鲜申绰撰。该书前有申氏自序,序云:“使三家在者,未必其言尽得风雅之旨。然去古未远,且传受有素,参听并观,拔尤从长,有足以阐发幽滞,辩别莠好,而今不可得矣。其散出于杂文,或诸家传注者,亦多可观。
二十三卷。清惠栋(1697-1758)撰。惠栋字定宇,号松崖,江苏吴县(今苏州)人。惠土奇之次子,清代《易》汉学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其书主要发挥汉儒之学,以荀爽、虞翻为主。并且参照郑玄、宋咸、干宝诸家之
十二卷。清王又朴(1681-1760)撰。王又朴字介山,直隶天津人。雍正元年(1723)进士。官至池州、徽州知府。此编经传次序,均依王弼旧本,而冠以读《易》的方法,后面附有各家杂论。王氏幼读朱熹《周易
一卷。此书无撰人姓氏,仅存《燕义》第四十七,一卷。其编次首为《记文》、次录《正义》,再次《通论》,后录《余论》。大抵皆录宋元诸儒之说而证释,其自叙所见,则加“按”字,至清代诸儒之说,均未入录。且书内钩
一卷。清方象瑛(详见《艮堂十戒》)撰。此书杂记封建礼教,仁义道德。有清宣统至民国间上海国学扶轮社排印《古今说部丛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本
二卷。明吕楠(见《泾野子内篇》)撰。此书为嘉靖十五年(1536)吕楠任国子监祭酒时所辑。宋儒之中,以朱熹的著述最为丰富,流传最多。其时诸弟子所述者,有《池录》、《饶录》、《饶续录》诸刊。南宋黎靖德刊除
晕碧裁红点缀匀,一回拈出一回新。鸳鸯绣了从教看,莫把金针度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