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经管窥
二卷。清李景星撰。李景星字紫垣,山东费县人,诸生。本书上卷为《虞书》、《夏书》、《商书》,下卷为《周书》,卷首有作者自作的“弁言”和“凡例”。本书主要是发明各篇的大义,偶尔也论及文法。在分段分节处,李景星自认为是融会经文,订坊本之错误。又多引史事为佐证,在每朝代结束的时候,则大谈国家治乱兴衰的道理,大多陈词滥调。只是在谈到某些篇目时,所释大义方偶有其独到见解。本书有民国丁卯(1927年)活字排印本。
二卷。清李景星撰。李景星字紫垣,山东费县人,诸生。本书上卷为《虞书》、《夏书》、《商书》,下卷为《周书》,卷首有作者自作的“弁言”和“凡例”。本书主要是发明各篇的大义,偶尔也论及文法。在分段分节处,李景星自认为是融会经文,订坊本之错误。又多引史事为佐证,在每朝代结束的时候,则大谈国家治乱兴衰的道理,大多陈词滥调。只是在谈到某些篇目时,所释大义方偶有其独到见解。本书有民国丁卯(1927年)活字排印本。
三十卷。清徐松撰。徐松(1781-1848),字星伯,直隶大兴(今属北京市)人。嘉庆年间进士,任《全唐文》馆提调兼总纂,后由翰林院编修擢湖南学政、潼商兵备道,因事谪戍伊犁,赦还后复官内阁中书、陕西榆林
一名《尚论篇》一卷。明王达(详见《笔畴》条)撰。此书取古人可为师法者共五十二事,采用前列旧文,后系以评论的体例,汇成一编,共一卷。但内容较为肤浅,无甚意义,较其撰《笔畴》为之下矣。有明刊本。
七卷。清曹元弼(详见《礼经校释》)撰。是书卷一为《明例》(自尊尊、亲亲、长长、贤贤、男女有别五大义例,至注疏通例)。卷二为《要旨》上下(上卷论述《冠礼》、《昏礼》至《觐礼》,下卷发明《丧服》、《丧礼》
七卷。清刘芳哲修,郭若绎、章允奇纂。刘芳哲,兰溪县知县。兰溪志,始修于明正德间,再修于万历三十四年知县程子鏊,此志为三修。《兰溪县志》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全书共七卷,分为:卷一舆地类,卷二至三
①三十八卷。清高登先修,沈鳞趾、单国骥纂。高登先康熙初年任山阴县知县。此志为康熙十年(1671)刻本。全书三十八卷,分为:卷一疆域志,卷二城池志,卷三署廨志,卷四至卷五山川志,卷六古迹志,卷七物产志,
五卷。清顾昺撰。顾昺号虚庄,南江人。雍正二年(1724)举人。此编是他的三个经解之一,都是节录御纂《周易折中》内所收集的诸儒之说,参以李光地的《周易观彖通论》,所以叫“摘抄”。间附顾昺自己的意见,也几
四十卷。明马之骏(1588-1625)撰。马之骏,字仲良,河南新野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户部主事。著有《妙选堂集》。是集凡四十卷。诗十四卷、文二十六卷。万历年间,文体渐变,竟陵(今湖北天
四卷。明邓渼,(生卒年不详)著。邓渼字远游,号萧曲山人,建昌新城(今属江西)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三十岁时进士及第,历任浦江知县,山东副使、山东按察使、右佥都御史、顺天巡抚。因为触忤阉党魏忠贤,
四卷。明贺沚撰。沚字汝定,庐州(今安徽合肥)人。隆庆四年(1570)举人,官至苏州府同知。该书以图书为《易》原本,分为四卷。首卷《图书八卦说》,卷二《六十四卦说》、《太极图说》,大都抄录朱子《绪论》,
一卷。晋江熙撰,清马国翰辑。江熙字太和,晋人,官至兖州别驾。《春秋公羊穀梁二传评》一书,《隋书·经籍志》著录三卷,不著撰人;《旧唐书·经籍志》题为江熙撰。该书久佚,清人马国翰从注疏中辑录十九条,厘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