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半山房吟草
一卷。清李鸿仪(生卒年不详)撰。李鸿仪号逵羽,番禺(今广东番禺人)。出身布衣,工五言诗。本卷辑其诗十四首,附二《半山房诗钞摘句》十八言。有清同治二年(1863)序刊《柳堂师友诗录》丛书本。
一卷。清李鸿仪(生卒年不详)撰。李鸿仪号逵羽,番禺(今广东番禺人)。出身布衣,工五言诗。本卷辑其诗十四首,附二《半山房诗钞摘句》十八言。有清同治二年(1863)序刊《柳堂师友诗录》丛书本。
十二卷。清倪文蔚撰。倪文蔚(?-1890)字豹臣。安徽望江人。咸丰进士,以主事签分刑部。咸丰十一年(1861)从河南巡抚严树森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同治十一年(1872)授湖北荆州府知府,兴筑长达二百里的
一卷。清胡秉虔撰。胡秉虔字春乔,安徽绩溪人。本书多本王鸣盛《尚书后案》和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之说,其中尤以江氏之说为多。如“太康失邦,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胡氏引江声云:“太康,启之子也。
三十卷。清刘逢禄撰。本书之集解,多本刘氏之外祖父庄存与之说,虽本书也博采众家之说,但选择不甚精当。比如“岳曰否德忝帝位”一条,刘逢禄引宋翔凤之说,认为“四岳当有姜姓许由者,许太岳之后也。故《史记》又言
二十一卷。宋洪适撰。清汪日秀校刊。参见《汪刻隶释》。是本刊于汪氏校刊《隶释》之次年,即乾隆四十三年(1778)。当时汪氏跋于卷末,谓是本乃据金风亭长藏抄之本校以近刻而成。所谓近刻,系朱彝尊据范氏天一阁
一卷。宋陈与义(1090-1138)撰。陈与义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进士出身,任太学博士,累迁兵部员外郎,官至参知政事。才智超群,儿时就能作文,尤长于诗,尝赋墨梅。著有《简斋集》(已著
十八卷。明傅淑训修,阎期寿等纂,郑际明等续修。傅淑训详见《平阳府志》。阎期寿,泽州人。郑际明,河南商丘人。其志修于明隆庆顾显仁,唯述说过简,疏漏甚多,未可视为定本。此志为万历三十五年(1607)修,三
五卷。清潘钟麟(约1692年前后在世)撰。潘钟麟,字层峰,华亭(今上海松江)人,生卒年均不详。本编皆七言律诗,前四卷为乞酒之作,分别投赠给二百六十五人;后一卷为寄怀之作,分别投赠给三十人,以大学士王项
一卷。清罗振玉撰。罗振玉,详见《殷虚书契》条。光绪二十二年(1896)罗振玉为孙星衍《寰宇访碑录》作刊误二卷,后又为赵之谦《补寰宇访碑录》刊误,共计三百余条。诸家校碑一般仅及于年代、字画方面,而罗振玉
一卷。明袁仁(详见《尚书砭蔡编》)撰。袁仁认为,胡安国由于激愤王安石之废《春秋》于学官,于是承皇帝之命而作传,其目的在匡时,故多借题发挥。虽然胡氏用意是好的,但却不合于经义。袁氏此书即专门驳正胡氏之失
子言之曰:“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则刑不烦矣。”子曰:“好贤如《缁衣》,恶恶如《巷伯》,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大雅》曰: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