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卷。宋郑獬(1022-1072)撰。郑獬,字毅夫,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县)人。皇祐五年(1053)举进士第一,通判陈州。入直集贤院、知制诰。英宗即位,数上疏论事,出知荆南、还判三班院。神宗初,召拜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
八卷。明陈祖纂。祖字伯玉,武进(今属江苏省)人。生卒年不详。崇祯甲戌(1634)进士,官兵部主事。是书前列读书二十四观,次为通考,次为总论。每篇之前,皆并列《集传》、“小序”之文,而以《集传》居“小序
八卷。清赵铭(约1904前后在世)撰。赵铭,字新,又号桐孙,生卒年未详。浙江秀水(今嘉兴)人。同治九年(1890)举人。官直隶顺德府知府。咸丰初年,即以文章雄于时,至同治九年(1890)始登贤书。典试
二卷。近人华学涑辑。参见《秦书集存》。是书旨在考察秦书八体即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和隶书发展演变的始末。八体之中,只有小篆和隶书留存而应用,而大篆(即籀文)、刻符、虫书、摹印、署书、
二卷。明王元鼎编。元鼎,泰州安丰场(今属江苏东台县)人,生卒仕履不详,为哲学家、泰州学派创立者王艮(号心斋)的后代。该书主要记录王艮在崇祯四年(1631)从祀孔庙的始末情况。上卷为奏疏类,下卷为别传类
十九卷。清王掞撰。王掞号颛庵,江苏太仓(今江苏太仓)人。太常王时敏之子,官至文渊阁大学士。是书无序,有钱之骏所作凡例,依次为《大学》、《论语》、《中庸》、《孟子》,以为统系次第应如此。王掞笃信朱子,就
见《崔真人脉诀》。
一卷。清李荣陛撰。卷首有黄河清序。此书认为,《今文尚书》为伏生所传之书,而《古文尚书》则是晋人的补书,二书不可相混。而伏书中的《周书》有很多错误,一是把成王时的《金縢》、《大诰》列于武王时的《康诰》之
一卷。明黄以升(生卒年不详)撰。黄以升字孝义,龙溪(今福建樟州)人。本书杂摘史事中相类者,随笔记录,加以评议。自序云:皋苏释劳,萱草忘忧,故以萱苏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