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堂稿
三十二卷。明汪镗(约1561前后在世)撰。汪镗,字振宗,号远峰,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市)人,嘉靖二十六年丁未(1547年)进士,累官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大学士。著有《余清堂稿》。是集为汪镗诗文集。凡三十二卷。其中诗八卷,文二十四卷。据《千倾堂书目》载,汪镗有《余清稿》十二卷,又有《余清堂稿》三十二卷。《余清稿》十二卷本清代时已经不存,唯存是集。其文多为案牍之属,应酬之作亦占相当大的比例。其文简炼得体,台阁之风不浓。其诗亦多应酬唱和之作,成就不高。是集被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三十二卷。明汪镗(约1561前后在世)撰。汪镗,字振宗,号远峰,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市)人,嘉靖二十六年丁未(1547年)进士,累官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大学士。著有《余清堂稿》。是集为汪镗诗文集。凡三十二卷。其中诗八卷,文二十四卷。据《千倾堂书目》载,汪镗有《余清稿》十二卷,又有《余清堂稿》三十二卷。《余清稿》十二卷本清代时已经不存,唯存是集。其文多为案牍之属,应酬之作亦占相当大的比例。其文简炼得体,台阁之风不浓。其诗亦多应酬唱和之作,成就不高。是集被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十卷。《附录》一卷。唐杨炯(650-695)撰。杨炯,弘农华阳(今属陕西省)人,文学家,诗人,官至盈川县县令。为官严酷,自负清高。幼年聪明好学,显庆四年(659),应神童举及第,待制弘文馆。诗与王勃、
一卷。明田艺蘅(详见《留青日札》条)撰。名言类书,皆采取新奇故事,纬以俪语。共一百二十八条。有些条目尚颇具道理,有的甚至揭露一些社会不合理的现象,从中多少可以窥见一些社会的黑暗状况。如“耕,男之职也。
一卷。清方申撰。从来汉儒解卦变,名繁目多,如旁通、升降、反正等。方氏据经传之义及汉儒旧注编成此书,目的在于整齐卦变之义例。归纳所得。计有旁通、反复、上下易、变化、往来、升降六种,并以变化附旁通、以往来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
六卷。清张鉴(1768-1850)撰。张鉴,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字春冶,号秋水,嘉庆副榜,官武义县教谕,家贫,靠卖画自给,著述甚丰。眉山诗案即宋代所谓乌台诗案。宋元丰三年(1080)御史何正臣等劾奏
一卷。晋贺循(详见《丧服谱》)撰《隋》、《唐》志均无《葬礼》之目,《通典》《太平御览》引贺循《丧服要记》外,又引贺循《葬礼》,盖本是两书,《丧服要记》拟《仪礼·丧服传》,《葬礼》拟《仪礼·士丧礼》也,
一卷。清王谟辑。见于《宋史·艺文志》,但于作者及年代皆不著录。疑是唐代作品。王谟自《太平御览》辑录四条。有《汉魏遗书》本。
一卷。《蓬转草》一卷。《符水公余草》一卷。清王绩康撰,王绩康字晋侯,贞丰(今贵州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生卒年不详。《盾头草》集中诗作多反映咸丰四、五、六年中的世变,是作者处在军事生活中的短篇偶作,
二十卷。明马朴(见《阆风馆诗集》)撰。此编以体类次,计赋一首、序五首、引三首、敕四首、表十首、障词十一首、启八十八首、请启四十二首、书四首、小简三十七首、疏词十一首、祭文十首、上染文五首、呈八首、状一
八卷。明王显槐撰。王显槐自号少鹤,武冈(今湖南武冈)人,生卒年均不详。王显槐为楚端王诫第三子,悯王显榕之弟。嘉靖十七年(1538)年封。诫尝自称黄鹤道人。嘉靖乙巳(1545)年,显榕为其世子英耀所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