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通载
见《佛家历代通载》。
见《佛家历代通载》。
清廖燕撰。生平见《醉画图》条。此剧为《柴舟别集》其中之一种,为《诉琵琶》之续篇。继续写作者本人因被穷鬼疟魔所扰,请诗伯、酒仙合力共同驱逐穷鬼,穷鬼既去,作者得救。诗伯、酒仙和作者一同饮酒吟诗相贺之时,
六卷。清焦循撰。焦循(1763-1820),字里堂,一字理堂,晚号理堂老人。江苏甘泉(今江都)人。嘉庆年间举人。幼承家学,中举后,即绝意仕进,专力治学,建“雕菰楼”,读书著述其中。博闻强记,识力精卓,
六卷。清叶廷琯(生卒年不详)撰。叶廷琯字紫阳,号调笙(一说字调生),晚号十如老人,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廪贡生,候选训导。同治(1862-1874)初,举孝廉方正,辞不就,专事著书刊书。著有《欧陂渔话
二十卷清吴震方(详见《读书正音》)辑。此书所取皆经传子史到唐宋诸家经朱子所论定的文章,摘录成编。每卷皆先列朱子之论,再列所录文于后。因编次过于求全,竟有因一字而录一篇文者。盖清初王学渐厌,而又反宗朱风
① 二十八卷。明陈继儒辑。陈继儒(1558-1639),字仲醇,一字眉公,号糜公,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工诗文,书法取自苏轼、米芾等,与同郡之董其昌齐名。陈氏著述颇富,除《晚香堂帖》之外,还有《皇明书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八十卷。清张仁浃撰。张仁浃是秀水人。此书前有乾隆十三年(1748)自序。前八卷载诸儒传授以及王氏《略例》和朱子《启蒙》。九卷以后才开始解释经文。其说只以朱子《本义》为主,所以《本义》与经文一概大写,而
① 一卷。清朱彝尊(1629-1709)撰。朱彝尊字锡鬯,号竹坨,浙江秀水(今嘉兴)人,清代文学家。康熙时举博学鸿词科,授检讨,曾参加《明史》的编纂工作。著有《经义考》、《日下旧闻》、《曝书亭集》等,
五册,十七种,八十一卷。清夏炘(详见《诗章句考》)撰。全书所收多为经学著作,如《檀弓辩误》三卷、《读诗札记》八卷、《诗章句考》一卷、《朱子诗集传校勘记》一卷等。其中有些本书有专条介绍。另有《养疴三编》
十卷。清邵嗣尧撰。邵嗣尧详《易图定本》条。此书每章前为口义,后附论断,乃专为童蒙讲解而设,故曰“易知”。书中偶有偏激之见,如解《论语》“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谓不仅不义之富贵于我如浮云,即使合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