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元典章

元典章

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代政书。不署撰人姓名。在元成宗时期,曾规定各地官府抄集中统以来的律会条文,并置簿编写检举,作为官吏遵循的依据。至英宗时,又加以续辑。《元典章》就是这样一种地方胥吏记抄法会全书的分类汇编。全书正集六十卷,辑中统元年(1260)至延珰七年(1320)间的各项敕旨条令和有关案例,其大纲分为十类:诏令一卷,圣政二卷,朝纲一卷,台纲二卷,吏部八卷,户部十三卷,礼部六卷,兵部五卷,刑部十九卷,工部三卷。纲下设目,如吏部有官制、职制、吏制、公规等四目。目下又分若干子目,如户部、田宅目下分官田、民田、荒田、房屋、家财、典卖、种田等七条子目。子目下列举条格事例。续辑为《新集至治条例》,其大纲分为国典、朝纲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共为八类,不分卷,记事至至治二年(1322)止。续辑因随事主名,故具体分法与前集不尽相同。《元典章》在清代并不被人们所重视。《四库提要》的撰者认为它“体例瞀乱,漫无端绪”,以及“乃吏胥抄记之条格,不可以资考证”(《四库提要》卷八十三)。仅将其列于《四库全书》“存目”类中。实际上,由于《元典章》全部内容都由元代的原始文牍资料辑成,较其它经过删减、润饰的史料著作更能反映出社会生活的面貌,它的价值远在一般概括综述型的史书之上,因此,《元典章》在今天已被公认为研究元代历史最基本的史料之一。《元典章》虽是一部法令文书的汇编,但它的内容却涉及到元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吏部各卷中,集中反映了元代的官僚制度,各类官吏的职称、品级、职责、任免、升迁、考核,各种规则,以及文牍的程式,在这里都有详尽的资料可查。户部各卷中,集中而详细地反映了当时的地产、土地买卖、租佃等有关土地关系的资料,是研究元代封建制度的重要文献。礼部各卷反映了元代的教育、宗教等情况。兵部各卷集中反映了元代的军役、军器、驿站和颇具元代特征的奥鲁等制度。刑部各卷收有大量元代司法制度的资料,从里面所记载的统治阶级对人民的种种防范和镇压,以及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可以反映出有元一代自始至终存在着尖锐的阶级斗争的情况;而对于贪官污吏横行不法的处置,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元朝统治阶级的腐败。工部各卷中,记载了手工业、市舶等情况,生动地反映了手工业生产和商业贸易的许多细节。所有这些典章和案例都记载得十分详尽,许多材料都是《元史》所没有或比《元史》更加丰富,可以补《元史》之不足。《元典章》较一般的汉文史料难读,它不是普通的古汉语,而是将蒙古文机械地译成汉文。其特点是语汇是当时的汉语口语,而语法却是蒙古式的。另外,还有许多硬译的蒙古词语,如“根脚”(家世)、“勾当”(公务)、“肚皮”(贿赂)等。还有一些俗语,如“推调”(借故)、“敲了”(处死)等。该书比较流行的版本是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刻本,即沈刻本。沈刻本刻印虽精,但谬误甚多。民国年间,在北平故宫发现了元刻本,1931年,陈垣据此并参照其他几种本子校勘沈刻本《元典章》,校正沈刻本乖误、脱衍、颠倒、妄改之处一万二千余条,写成《沈刻元典章校本》十卷和《元典章校补释例》六卷(《励耘书屋丛刻》)。前者为人们阅读沈刻本《元典章》提供了方便条件,后者成为我国校勘学史上带有总结性的著作。1972年,台湾故宫博物院影印了元刻本《元典章》,为目前最佳本。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对《元典章》非常重视,曾组织专门的《元典章》研究班,并出版了岩村忍、田中谦二的校本《元典章·刑部》,可供参考。

猜你喜欢

  • 画墁集

    八卷。宋张舜民(1034?-1100?)撰。张舜民,字芸叟,自号浮休居士,又号矴斋,邠州(今陕西邠县)人。进士出身,为襄崇县令。元祐初,司马光因其才气秀异,刚直敢言,荐为监察御史,累擢吏部侍郎。因参与

  • 诸子平议

    三十五卷。清俞樾撰。俞樾生平见“广雅释诂疏证拾遗”。《诸子平议》仿照王念孙《读书杂志》体例,所平议者为《管子》、《晏子春秋》、《老子》、《墨子》、《荀子》、《列子》、《庄子》、《商子》、《韩非子》、《

  • 译书事略

    一卷。英国人傅兰雅(1839-1928)撰。1861年东来,任香港圣保罗书院院长,1865年转任上海江南制造局编译处编译。1875年主编发刊《格致汇编》。1896年赴美,任加利福尼亚大学东方语言文学教

  • 道德经悬解

    二卷。清黄元御(详见《周易悬象》)撰。先人诸家为《道德经》作注,或以养生家言,或以儒、道家言,或以杂家言释解经文。黄元御作《道德经悬解》,多以养生家言训释《老子》。但其书使原文章次多有变更,字句亦多有

  • 释氏切韵

    一卷。无撰人姓氏,清顾震福辑。《日本现在书目》著录日释弘演《切韵》十卷。《倭名类聚钞》卷三引《释氏切韵》云:“缬,结帛文采也。”卷五引《释氏切韵》云:“袈裟,天竺语也。此云无垢衣,又云功德衣。”卷九引

  • 让溪甲集

    四卷。《乙集》十卷。明游震得(约1551前后在世)撰。游震得,字汝潜,婺源(今江西婺源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由行人擢监察御使,后官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以兴化失守罢归,再起督

  • 尚书约旨

    六卷。清杨方达(详见《易经图说会通》)撰。《尚书约旨》一书,依《尚书》经文加以训释,其说大体墨守蔡沈集传,而间有异同。其与蔡传之说不同者,亦大多就文句语气而言,鲜能详加考证以纠其误。从著书凡例看,似为

  • 重修宝应县志

    二十八卷,首一卷。清孟毓兰修,乔载繇纂。孟毓兰,山东长清县人,清道光二十年任宝应县知县。乔载繇,字孚生,号止巢,宝应县人。廪生。工诗词,著有《妙华仙馆诗词集》。宝应县旧志,今存者有明《隆庆汤志》(残)

  • 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 大雅堂摘稿

    不分卷。明况叔祺(约1565年前后在世)撰。况叔祺,字吉甫。江西高安人。生卒年均不详。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贵州提学佥事。著有《考古词综》等。此集《千顷堂书目》不载。《江西通志》亦称是时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