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离合释法式
一卷。不著撰人。《六离合释法式》一书,明清藏经都附于明普泰所著的《八识规矩补注》之后,虽称补注,但名实不符,只有正文,却不见有什么作者补注。考其内容及文笔风格,“其文不类初唐人之作”。也与玄奘所学法派不同,显然不是中原人所作。考玄奘以后,法成在敦煌译诸经书,盛弘法相,十之八九为法成弟子所作。经辗转传抄流入中原,遂失去了作者的署名。此书对了解法成所倡学说及其门人情况有些参考价值。现有北京刻经处刻本。
一卷。不著撰人。《六离合释法式》一书,明清藏经都附于明普泰所著的《八识规矩补注》之后,虽称补注,但名实不符,只有正文,却不见有什么作者补注。考其内容及文笔风格,“其文不类初唐人之作”。也与玄奘所学法派不同,显然不是中原人所作。考玄奘以后,法成在敦煌译诸经书,盛弘法相,十之八九为法成弟子所作。经辗转传抄流入中原,遂失去了作者的署名。此书对了解法成所倡学说及其门人情况有些参考价值。现有北京刻经处刻本。
三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潘绍诒修,周荣椿纂。潘绍诒,光绪初年任处州府知府。此志光绪三年(1877)刻本。全书三十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至卷三封域志,目为星野、疆域、沿革、形胜、山川一二。卷四水利
三十卷,首一卷。清李琬修,汪沅、齐召南纂。李琬,曾任温州府知府。按温州,汉、晋时名东瓯、永嘉、缙州,至唐置温州,宋改名瑞安,后复为温州,郡名不一,郡志或称永嘉,或称东瓯、温州,自元以后则皆称《温州志》
十二卷。清陈维崧(1625-1682)编。陈维崧,字其年,号迦陵,江苏宜兴人。少补诸生,晚荐博学鸿辞,参与修《明史》。能诗善词,尤以骈文见称。著有《湖海楼诗集》、《迦陵文集》、《迦陵词》、《两晋南北史
二卷。明李本固(约1589年前后在世)撰。明神宗时有两个李本固。其中一个为临清人,万历壬辰进士。本书作者李本固,字叔茂,汝宁(今河南汝南)人。生卒年均不详。官至大理寺卿,以言事罢归。李本固罢归后,郡守
一卷。清朱骏声(详见《仪礼经注一隅》)撰。该书对《春秋》所载的所谓“乱臣贼子”之事进行考证,对出君、弑君也加以辨析,认为孔子作《春秋》以戒人君,使知为预防,并使暴君顽父知道戒慎恐惧。该书收入《聚学轩丛
二卷。明高拱(1512-1578)撰。高拱,字肃卿,新郑人。累官累仕,官上柱国,大学士等。神宗时,为张居正、冯保所排挤,解职归田,后数年卒。高拱学问广博,著述甚富。有《春秋正旨》、《高文襄公集》四十四
五集,十九种,一百一十三卷。清缪荃孙(1844-1916)编。缪荃孙字艺风,江苏江阴人。他精于鉴别,曾刊刻丛书多种,如《对雨楼丛书》、《烟画东堂小品》、《藕香零拾》和《云自在龛丛书》。此丛书汇辑古今著
一卷。清邹伯奇(?-1869)撰。伯奇字一鹗,又字特夫,广东南海人。此乃纠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之失的随笔记录。虽仅寥寥数则,但不无可取之处。今存稿本,未刊。
一卷。美国福士达(1836-1917)撰。福士达,律师出身的美国外交官,曾参加南北战争,获上校军衔。历任驻墨西哥、西班牙和俄国公使,曾一度任国务卿。1895年被清政府聘为李鸿章赴日议和的顾问,促使签订
一卷。清丁谦撰。丁谦(1843-1919),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益甫。同治时举人。清光绪七年(1881年)任汤溪县教谕,不久又改任象山县教谕。在中法战争期间,因为倡办团练且加强海防有功,受到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