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评辨正
四卷,清黄鹏扬撰,作者生平事迹见前《读史吟详》条。《史评辨正》一书取历代史评,论断其是非。每条之前都先列出前人之语,其次再申明作者自己的看法观点。书前自序所论评史中有“三病”、“四宜”等说,颇为切中历代史评之要害。但书中作者自己也争无关得失之处,亦难改迂儒论古之习。此书为福建巡抚采进本。
四卷,清黄鹏扬撰,作者生平事迹见前《读史吟详》条。《史评辨正》一书取历代史评,论断其是非。每条之前都先列出前人之语,其次再申明作者自己的看法观点。书前自序所论评史中有“三病”、“四宜”等说,颇为切中历代史评之要害。但书中作者自己也争无关得失之处,亦难改迂儒论古之习。此书为福建巡抚采进本。
八卷。明徐三重(生卒年不详)撰。徐三重字伯同,松江(今属上海)人。万历进士,授刑部主事。任职三年,后以病告归。家居四十余年,以论学著述为业,学者称鸿州先生。著作较多,有《庸斋日记》、《余言》、《兰芳录
十卷。清严曾业修,李楠纂。严曾业字禹航,浙江余杭人,贡生出身,康熙二十六年(1687)任蒲台县知县。李楠,邑人。《蒲台县志》,创修于明万历十九年(1591)知县李时芳,再修于此。严曾业宰蒲台县后,见旧
六卷。清黄维翰撰。黄维翰,(1866-1930)字申甫,江西崇仁县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授兵部主事、总办职方司、派办处、兵学馆等处事,曾任黑龙江呼兰府知府、龙江知府。著有《呼兰府志》、《黑
十一卷。清王太岳(1722-1785)撰。王太岳,字基平,号芥子。河北定兴人。乾隆七年(1742)进士,改庶吉士,历官甘肃平庆道、西安督粮道、湖南按察使、云南布政使。四十二年(1777)命在四库全书馆
二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王彬修,徐用仪纂。王彬,光绪二年(1876)任海盐县知县。徐用仪,军机处行走方略馆。海盐县志自明永乐至天启,共修五次,嘉靖以前无可考证,万历中仅存《天启海盐县图经》,此篇是在
一卷。汉本清朱用纯撰,其生卒年不详;满本德保莅。朱用纯字致一,江南昆山人。父集璜,明季以诸生殉节。用纯菇哀饮痛,自比庐墓攀柏之义,故别号柏庐。德保字定圃,内务府满洲正白旗人,姓索绰罗氏,赐汉姓石氏。乾
八卷。宋尹焞(1061-1132)撰。尹焞字彦明,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尹源之孙,少从程颐学。曾应试举人,发策有“诛元祐诸臣议”,焞不对而出,终身不就举。靖康初(1126),因仲师道荐,召至,又恳辞还
七卷。金长生(1548-1631)撰。金长生字希允,号沙溪,谥号文元,全罗道光山人。朝鲜李朝时期儒学家、文臣。金长生精通礼学,与儿子金集同为当时礼学之大家。被推举入仕途,屡任郡、县、府的地方长官。日本
八十八卷。清姚鼐(1732-1815)撰。姚鼐,字姬传,一字梦谷,室名惜抱轩,旧时或称惜抱先生,安徽桐城人。散文家。乾隆进士,官刑部郎中,记名御史。历主江宁、扬州等地书院四十年。治学以经为主,兼及子史
六卷。撰者不详。一名《东国史略》。明朝鲜人所记载其国治乱兴废之事。始于檀君,终于高丽恭让王王瑶。记载在新罗朴氏以前的史事比较简略,而自高丽王建以后则都编年纪载,事迹颇为详备。其中也附有史臣论断及历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