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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经说

八卷。清王绍兰(1760-1835)撰。绍兰字南陔,一字畹馨,浙江萧山(今萧山县)人。乾隆癸丑进士,历官南屏知县、泉州知府、福建巡抚等职。少嗜学,究经史大义,以许慎、郑康成为宗,于《仪礼》、《说文》致力尤深。去官后,一意著述。除本书外,尚有:《王氏经说》六卷、《音略》一卷、《音略考证》一卷、《说文段注订补》十四卷、《驺氏春秋说》一卷、《小学字解》一卷、《汉书地理志校注》二卷、《列女传补注正讹》一卷、《管子地员篇注》四卷、《读书杂记》一卷、《许郑学庐存稿》九卷等。本书卷首载录《礼记经解》,从“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至“则深于《春秋》者也”一节,作叙并注其下说:“《经解》所言《诗》、《书》、《乐》、《易》、《礼》、《春秋》,凡六经,自《礼》亡《乐》缺,其经文不可得而见之矣。今所存者唯《易》、《书》、《诗》、《春秋》四经而已。此四经汉经师虽有注解,亦未必深合经旨。因博采周人所说者,得《易说》一卷、《书说》二卷、《诗说》四卷、《春秋说》一卷,凡八卷。既成无能为叙,谨以孔子此言弁其首。《书》曰地平天成称也,虽有作者吾不敢请矣”。本书原有八卷,潘祖荫刻入功顺堂丛书,已佚失《诗说》三卷、《春秋说》一卷。但古传记援引经书多属断章取义,于《诗》尤甚,并非周人所说都深合经旨,只是它胜于后儒臆测而已。书中作者时加按语。如“分北三苗”说,《说文》“”即分解,“”是别字,在部,“兆”在八部,判然两字,别是分解,因此许、郑都训“兆”为别,许氏且引《孝经》说别字为证,经文及郑注“分北”,本来都作“分兆”。后人多见“北”字,少见“兆”字,因此改“兆”为“北”。仲翔也只识“北”字,不识“兆”字,并且不知“兆”、“”各是一字,因此误以为郑训“北犹别”为违失可怪,但郑本来是作“兆”,不是作“北”字。又如《载驰》“高子之问孟子之答”,与《列女传》许穆夫人之说相互发明,认为孟子所说有卫女之志则可,且许以行中孝虑中圣,是能达变而行权,这本来就是高叟所不能识。以上二条都见解分明,高出一般。有潘氏功顺堂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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