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心经》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
一卷。清许之雯撰。许之雯,生卒年不详,字修梅,浙江知府许佑身之女,俞樾外孙女,闽县王孝亮之妻。清代诗人。幼年即显露才女天性。善吟咏。《晚晴簃诗汇》云:“修梅自名所居曰湘筠,其外祖曲园先生语之云:‘湘妃
七卷。明张元忭(1538-1588)撰。张元忭字子荩,号阳和,浙江绍兴山阴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官至翰林侍读。卒谥文恭。著有《绍兴府志》等。是集为张元忭诗文别集。凡七卷,其中文六卷、诗-卷。卷
七卷。清曹之升撰。之升字寅谷,浙江萧山(今浙江萧山)人。官至陕西醴泉县知县。是书分《论语》三卷,《大学》一卷,《中庸》一卷,《孟子》二卷,皆取其实事之当考证,为博征而详说。邵晋涵序称其以和粹之识,潜心
三卷。《附录》一卷。清孙采芙(生卒年不详)撰。孙采英,江苏仪征人,胡培系之妻。此书有光绪十三年(1887)世泽楼刊本。
八卷。清那清安撰。那清安字慎修,号竹汀。姓叶赫那喇氏,满洲正白旗人。嘉庆十年(1805)乙丑科三甲第二十一名进士,授户部主事,洊陛詹事府詹事,内阁学士,副都统,翰林院掌院学士,礼部、刑部、工部侍郎,都
二十二卷。清黄越(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黄越,字际飞,上元(今江苏江宁)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改庶吉士。年老告归,潜心于宋“五子”书。所著《四书大全合订》及选刻八股文如《
见《剿闯通俗小说》。
一卷。唐张又新撰。张又新,字孔昭,深州陆泽(今河北深泽县)人。生卒年不详。元和九年(814)进士第一,任右补阙,党附于李逢吉,为八关十六子之一。先后任过江州刺史、刑部郎中,因罪贬左司郎中。著有《煎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