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叶凤毛(生卒年不详)。撰。凤毛字超宗,号恒斋,叶映榴之孙,江苏南汇(今属上海市)人,以荫授内阁中书,迁典籍。工书画,兼善古文、诗、词。享年七十二岁。除本书外,还著有《说学斋诗文集》、《内阁小识
一卷。无撰述人姓名。此书只录《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益稷》五篇,又删去了一大半经文,也不引训诂,可是此书释义却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如此书认为《尧典》中“钦明”等十八字,是总括帝尧
十卷。不题撰人,成书于明代。公案小说,讲述北宋清官包拯的断案故事。包拯曾任龙图阁直学士,人称包龙图,故此书题《龙图公案》,又俗称《包公案》。考书中故事,除卷五《割牛舌》一则见于《宋史》、可证为包拯断案
六卷。南宋李中正撰。李中正淳安(今浙江淳安)人,旧本原题作“宋清溪李中正撰”,不确,宋无清溪,实为淳安人。卷末刊福州福清尉李舜举编集,漳州龙溪县尉李熙绩校正及董洪跋。此原为讲义,李舜举编集成书。此书不
十卷。不著撰人名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疑其为明末人所作。考辨各代盐法之沿革演变,时间下限为明崇祯初年。无序目,先总论,后按地域分述,包括两淮、两浙、长庐、山东、福建、河东(黄河以东,即今河北、河南境
十三卷。无撰者人名。英国人艾约瑟(Joseph,Edkins)译。艾约瑟,英国教士、汉学家。所译西方史书,在当时中国社会有一定影响。书十三卷,卷首为小引。分三节,一、读罗马史便悉欧洲近事。二、罗马史载
十八卷。清陈宗起(1798-1832)撰。陈宗起,字敬庭,号叔度,江苏丹徒人。宗起幼孤,好学深思,弱冠为诸生,道光科拔贡生,后三遇省试皆不举,遂绝意仕进,一以著书为务。宗起生平无他嗜好,除与宾客酬对,
一卷。清沈起辑。沈起字仲方,明清之际浙江嘉兴人,为谱主弟子。谱主查继佐(1601-1676),字伊璜,号兴斋,学者称东山先生。浙江海宁人。明崇祯六年(1633年)举人,曾任南明鲁王政权兵部职方主事。明
见《华山志》。
一卷。近代曹元忠(其生平未详)撰。是编补孙星衍《今本仓颉篇》、陶方琦《仓颉篇补本》所未备,凡五十三事。辑自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宋郑樵《通志》、李诫《营造法式》、宋庠《国语补音》、葛刚正《三续千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