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事实类苑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五卷。清汪立名(生卒年不详)编。立名号西亭,婺源(今属江西)人,官工部主事。此编成于康熙丙申(1716年),其自序称:“金石虽皆传自三代,而铭器与篆碑之文,不容相同,乃专采钟鼎文,依今韵编次为五卷。其
十六卷。《文集》二十二卷。清彭而述(1606-1665)撰。彭而述,字子篯,号禹峰。邓州(今河南邓县)人。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官至阳曲知县、贵州巡抚、衡州兵备、广西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早年入
八卷。清胡时忠撰。胡时忠原名时亨,字慎三,无锡(今属江苏)人。明崇祯时举人。生卒年不详。本书主要记载孔府祀典之事,先列位次,而对儒家圣贤各予著录,第八卷为考证辩论之词,共十五篇。《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一卷。明都穆(约1514前后在世)撰。都穆字无敬。吴县(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约正德中(1514)前后在世。宏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工部主事。官至礼部主客司郎中,太仆寺少卿。此编刻意论诗,而
五十卷。明佚名撰。是书始于万历二年(1574)正月至四十三年(1615)十二月,记万历一朝大事,阁臣奏疏等,既为实录所宗,又可以补正其缺,旧本缺元年(1517)、十三年(1585)、三十三年(1605
七卷。明李攀龙(1514-1570)编。李攀龙字于麟,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累官至河南按察使。主张“文必西汉,诗必盛唐”,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后七子
四卷。清李中黄撰。李中黄字子石,麻城(今属湖北省)人。生卒年及生平不详。四种为《论史》一卷、《论禅》一卷、《论诗》一卷、《论文》一卷。有如皋冒衰书序,云“李子学究天人,道阐性命”,“闭户键关,独居一室
二卷。德意志汤若望(?-1666)撰。汤若望字道未,耶稣会士,生于科隆。1622年与金尼阁神甫来中国,先在北京学汉语,后到西安传教。1630年被召回北京,同意大利耶稣会士罗雅谷绘治天文历法,编成《崇祯
五卷。唐代释吉藏撰。吉藏生平事迹详见《华严经游意》辞条。《大乘玄论》是吉藏居于长安时,约隋仁寿大业年间所作。晚出于《三论玄义》,早出于《十二门论疏》。该玄论大章有八:第一,二谛义十重;第二,八不义六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