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则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 野志 一卷。明徐三重(详见《牖景录》条)撰。此书均为贻训子孙之语。家则为其所立规条,每条之后间引古人嘉言善行以证明之。其言酌乎古今之间,如丧礼不得用僧道,而得用纸钱、纸锭之类等。《野志》分十六篇,即端习、祛惑、营业、稽籍、本教、抡交、范内、居身、人道、节用、使令、狎慝、庖馔、服饰、燕乐、戏具,其词多用骈偶,与其所作《家则》相为发明,均属自述家事之类。有旧写本。
一卷。清常茂仁撰。茂仁字炳南,河南密县(今河南密县)人。著有《书经臆说·大诰篇》、《诗经臆说·父王篇》。其说《中庸》,以孝字为宗旨,其大意谓中庸宗旨,只是一孝,吃紧在先有其终,此孔孟待阐之旨,程朱未窥
六卷,附音释一卷。元于钦撰,于潜释音。于钦(1284~1333),字思容,山东益都人。历任国子助教,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使、御史都司员外郎、兵部侍郎、益都田赋总管。任职期间,宽政便民,甚得民心。于潜,于
二十卷。清李艺元撰。艺元,长沙(今湖南长沙)人。该书是作者研读《左传》的心得体会,笔录而成。不录经传全文,有所论说,就分条罗列。对《左传》中的经义、文字训诂、人名地名有所考订。该书卷首至卷八为《测义》
五卷。宋陈傅良(1137-1203)撰。陈傅良字君举,号止斋。温州瑞安(今属浙江)人。乾道中登进士甲科,教授泰州,改太学录。本书成书前,陈傅良讲学城南茶院时,以科举旧学,人无异辞。于是删除宿说,标榜新
一卷。撰人不详。清劳乃宣《等韵一得·外篇》云:“考后一书(案指《等韵切音指南》)二十四图,与刘氏《切韵指南》二十四图大略相同,惟次序不同。与刘氏为一家之学。”这部韵图是改并刘鉴的《切韵指南》而成,与刘
一卷。清李鹤年(?-1890年)撰。李鹤年,字子和,号雪琴,清末奉天义州(今属辽宁)人,同治十年(1872年),授闽浙总督。光绪元年(1875年),调河东河道总督。同治三年(1864年),太平军赖文光
一卷。宋代释惠洪(生卒年不详)撰。释惠洪,见《僧宝传》辞条介绍。《后集》一书所记内容,为惠洪所作赞偈铭三十一首,渔父词六首。以及不著姓名而附入的逸序。此书展示了惠洪生活情趣和个人爱好,尤其是在文学方面
十三种,三十二卷。清黄奭(详见《汉学堂丛书》)编辑。本书约刻于《汉学堂丛书》之前,时编者任刑部浙江司郎中。十三种书为:清黄奭校《仓颉篇》,汉郑玄撰《周易注》,魏郑小同编《郑志》,晋张磻撰《汉记》,晋薛
二卷。清皮锡瑞(见《六艺论疏证》)撰。据《三国志·魏书·王肃传》载,王肃撰《圣证论》的目的在于“以讥短(郑)玄。”《隋志》著录《圣证论》十二卷,《两唐志》著录十一卷。此书唐以后亡佚,清人王谟、马国翰有
见《道门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