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寄簃文存

寄簃文存

八卷。清沈家本(1840-1913)撰。沈家本,字子惇,别号寄惇,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清法学家。光绪九年进士,历任天津知府,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修订法律大臣、资政院副总裁。在职期间,整理考订中国古代法律资料;研读西方法律,成为当时中国积极引进资本主义法律的代表人物。清末颁行的《大清新律草案》及《大清现行刑律》即由他起草,还主持编制了《民事、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及民法、商法等。其著作编为《沈寄簃先生遗著》甲、乙两编及未刻书目《读律校勘记》等,另编有《沈碧楼全书》十二种。《寄簃文存》亦为法律之编,共为八卷:卷一为折、议、说,有《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变通行刑旧制议》等;卷二为律目考;卷三为充军考;卷四为序,有《读例存疑序》、《裁判访问录序》、《政法类典序》等;卷五论故杀;卷六为论、书后、答,有《论诬指》、《论诬证》、《论附加刑》、《论没收》等;卷七为跋,有《万历大明律跋》、《广汇全书跋》;卷八为妇女离异律例偶笺。《寄簃文存》有宣统元年(1909年)铅字排印本。

猜你喜欢

  • 警语类钞

    八卷。明程达(生卒年不详)撰。程达,字顺甫,清江(今江西省清江县)人。明万历五年(1577年)进士,官至漳泉兵备道。此书取先哲格言善行,分类编次,共八卷,分六十个子目,体例割裂冗杂,颇无伦次。《凡例》

  • 小兰陔集

    十二卷。清谢道承(约1736年前后在世)撰。谢道承,字又绍,号古梅,闽县(今福建省闽侯县)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侍郎。本集诗十卷,文二卷。道承假归养亲,取“南陔补亡诗”语名集。

  • 宏碧缘

    见《绿牡丹》。

  • 诗解正宗

    四卷。清肫图(生卒年不详)撰。肫图字溥仁,清宗室。著有《理象原解》、《书经直解》及《诗解正宗》。此书概因小序简要而世宗皇帝钦定之书又卷帙浩繁而往复涵泳辑录而成。此书以大序、小序列于篇首,而后随文释意,

  • 卷施阁诗集

    二十卷。附《鲒轩诗》八卷。《更生斋诗》十卷。《诗余》二卷。清洪亮吉(生平详见《卷施阁文集)撰。该集均为亮吉个人删订,以编年形式编次,始于乾隆己亥(1779年),止于嘉庆癸亥(1803年),共二十五年的

  • 春雨楼集

    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沈彩(生卒年不详)撰。沈彩,字虹屏,浙江长兴人,平湖庠生陆烜之侧室。清代文学家。工诗词,善文赋。主要著述有《虹屏近稿》,附于彭贞隐夫人《铿尔词》之后。《春雨楼集》,因得智永《

  • 疑礼问解

    四卷。附《疑礼问解续》一卷。朝鲜金长生(见《家礼辑览》)撰。此书为金长生平日与门人、朋友之间有关礼学的问答。参考前代礼书及诸家礼说,分门别类,对衣冠、居室、宗法及居家杂仪等都有所讨论,尤详于丧礼。书末

  • 李文正公年谱

    七卷。清法式善编撰。式善字开文,蒙古族,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进士,官至侍读。该谱记明朝李东阳事迹,东阳为明弘治、正德间大臣,卒谥文正。该书搜罗广博,几于巨细不遗。现有嘉庆九年(1804年)重刊本

  • 读段注说文解字日记

    一卷。清冯世征(生卒年不详)撰。世征字伯渊,吴县(今属江苏)人,附贡生。是书对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方面审慎地考订段注之失误,补正其所未安;一方面严正地反驳诸家对段氏的肆意攻击,为

  • 呜秋集

    二卷。明赵迪撰。赵迪,字景哲,自号白湖小隐,怀安(今河北怀安县)人,生卒年不详。据其子赵壮称“先人值多故,投老林泉”,知其乃逃世隐居者。著有《呜秋集》。是集为诗集,乃其子赵壮所刻,凡二卷。集前有明永乐